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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4803170
針對這種事件,我大略提出幾個抵制的方式
從估價單右上的註記,先以2003年份的車輛來說好了!
車子年份已久,就像樓主說的,二手價才20幾萬,根本沒必要賠到40萬。
況且修車費用,重機車主也要負擔折損費用。
(你是用了10年的外殼、大燈、前叉、三角台等。理應賠給你相同已經用了10年的零件)
想換全新的,10年的折損費用車主要自付。
再者工資1500元,相當划算耶! 哪一莗行? 真的是佛心來的!應該要公佈給大家知道才對!!
好了,再來就是零件價格。
在下提供3個網址供樓主詢價,光零件價格我看了就是搖頭....
(文章編輯完後,將直接PM給樓主,以免違反版規)
講了那麼多,還是第一句就點出重點!!
樓主雖然遇上重機,但不代表重機就是無價寶,在任何事情處理上,一定要合情合理。
祝樓主順利處理
個人積分:48分
文章編號:4480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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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都說20萬搞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