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CB1300發生車禍,對方開的估價單,請明鑑。新增損壞零件照片

唉 大家都太認真了,討論到後面就離題了。

其實換個說法就可以讓討厭重車的01鄉民們懂了:

情境1
我騎重車不小心壓壞01鄉民的6D機身了,01鄉民回原廠報修要7萬,但是6D新機原廠報價根本不到5萬,當然01鄉民也說:拿零件來修當然比買整台還貴。
可是01鄉民壞掉的機身也使用數年,快門數也好幾萬張。
我認為不值這個價,我只願意幫01鄉民恢復功能,能拍照能鎖鏡頭就好,要賠新機我只願意賠600D,還多你兩個零哦。

情境2
我騎重車不小心跟闖紅燈的SCOTT車架、DURA-ACE輪組、整車SRAM RED、原裝碳纖維配件公路車01鄉民發生碰撞,我因為超速10KM被01鄉民緊抓著:你超速了,百分之兩百你的肇責。
我心裡想花錢了事,結果01鄉民拿了報價單來居然要60萬,我心想當我潘仔哦。
你又不是整台車原廠,也不知道哪裡拼出來的車,我也可以指責你沒有腳踏車技師證書,自行加裝改裝品是有可能發生應煞住而未煞住的情形導致這一次的碰撞。
01鄉民給我的報價單我也知道要上網取取暖。
取暖完後修車費我只願意恢復原廠,且有達到功能性即可,我不會給你換大賣場牌零件,這太誇張了,修到讓你能變速、有煞車就好,要賠新車我只願意賠捷安特TCR 2,或美利達903,再吵只賠愛爾蘭。

以上兩個情境相信01鄉民們都能了解惹,當然如果01鄉民能在以上情境任發生時都能接受拿600D賠6D、拿捷安特賠SCOTT的話我相信重車車主也會同意你拿CB400來賠CB1300



對方明明拿那張估價單出來談和解的時候給事主砍的,一堆沒米粉吃在喊熱,還來扯改裝品賠不賠,當你買二手車嗎?

samothdeath wrote:
唉 大家都太認真了,...(恕刪)


可是現在那個綠色車主好像是苦主

一副爭到底

本來就雙方都有錯
一個亂轉,一個騎太快

又不是筷子,可以碰一下就彎成那樣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CPU599 wrote:
可是現在那個綠色車主...(恕刪)


汽車車主不入侵車道,重機騎300你也碰不上他.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abc19910505 wrote:
 小弟於5/30晚上...(恕刪)


大大您好,我的經驗是,法院處理交通事故上,民事賠償的部分,對受傷的一方會比較有利,賠償的部份,法院最後的裁示仍會以受傷的一方提出的期望值來做刪減。例如對方提 40萬和解,你的能力只能提供例如 20萬,那法院多半會取中間值 30 萬或以上來仲裁。

當然您也可以提出其他證明減少賠償責任,例如你有打方向燈,或者對方應注意前方障礙而未注意,甚至可能的超速。

最後受傷的一方真的比較可憐,除了車子沒了,還要花時間去看醫生沒辦法好好工作。提醒你還是要有誠意來談,不然很有可能被無限上綱。

最後你問到的軍人身份,我看過的處理多半是民事糾紛不成,才會轉成型刑事案件,除非是刑事或涉及其他被提起公訴的過失 (ex.公共危險罪) 否則應該跟軍人身份沒有直接關係。建議您可以問問輔導長或打去軍法單位或交通警察隊詢問。


刑事責任

【一、定義】

交通事故引發的「刑事責任」係指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肇事人有不當肇事行為因而致人死、傷,構成刑法犯罪要件所應負的責任。具體而言,交通事故肇事人成立刑事責任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來源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法規資訊 > 事故所引發的法律問題
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75116&ctNode=7548&mp=108191
搞不好本來對方不知道原PO是職業軍人
自己講出來後不就任人宰割?
對方漫天開價就好了,為了優渥的工作還是得賠...
CPU599 wrote:
可是現在那個綠色車主...(恕刪)


前面也不只有我說..你哪隻眼睛看到兩輪車主超速了?

我主要是反駁某人說[改裝是違法的]這件事.你又是哪裡看到我爭論四輪跟二輪的肇事責任?

要不.我舉例給影片?
看看這種合法的速度狀下去車子會爛成什麼樣子
或者你堅持車輛要使用工區速限的15~20KM/H來行駛快速道路?

剛好.

我找到45KM/H的撞擊測試影片



45公里狀態下.前叉就直接折掉了而且直接打上引擎.這樣還有疑問嗎?

我不是台北人.我還希望你告訴我.新北大橋的速限是多少?有超過45公里嗎?
如果超過的話.你認為機車撞上去的損害應該要有多少?

另外這有一篇.實際速度不知道.但是以影片中的速度來看.應該是不會超過80公里

煥仔 wrote:
汽車車主不入侵車道,重機騎300你也碰不上他.
恕刪)



幫你備份一下, 300是吧!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煥仔 wrote:
汽車車主不入侵車道,...(恕刪)


好像是所謂的絕對路權觀念對吧?

CPU599 wrote:
可是現在那個綠色車主...(恕刪)



到現在還在幻想喔....

請你拿出 重機超速 實據 不要在那邊自行想像




loveray wrote:
到現在還在幻想喔.....(恕刪)

他猛腦補....就不想跟他多扯了.....
腦補自己撞過,腦補自己是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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