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這邊這個討論我覺得是要給大家一個概念,違法的事情一定就是違法,不會因為你躲在家中就沒事的,大家反應這麼熱烈我想只是要讓樓主知道這是不對的,也許大家習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偽造文書現在已經變成公訴罪了,只要被檢警知道的話一定就要辦到底的。所以請大家不要給別人錯誤的觀念,認為這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這樣子反而會害了別人。有些事情的確是小事,但是在法律的觀點上不見得是小事。樓主既然認錯了也拆牌了,事情就可以到些為止,但是這個行為的確不可取。至於其他好心認為這是小事的網友們,請注意一下勿以這種態度包容所有的事情,有些時候「某些事情的確是小事,但是請勿抱著反正又沒死人、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態度處理事情,因為一旦有事時就不是大驚小怪,也無法輕易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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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假牌是錯誤行為
但是重點在 你有看到他騎上路嗎= =?
沒評沒據的.....
好怪
不懂你們的心態
恩 誠如樓上的大哥所言, 偽造特種文書再加一條行使(依機車牌照而言,就是掛假牌在路上晃)偽造特種文書,數罪併罰可不輕喔, 所以請慎之!!
真的在路上被抓到,可不是開幾張交通違規罰單就沒事,沒那麼簡單的!!
你還不把圖都刪掉..............
可別等真出事才ooxx
文章不到十五字不得po,其實是一種作生意的的方式
深沉魔力 wrote:
掛假牌是錯誤行為 但是重點在 你有看到他騎上路嗎= =?


沒騎在路上是指未被檢警看到,但是犯罪的行為已經發生了(至少大家看到他做假牌了),請別用那種關在家中不出門就沒事的心態來說這樣子是OK的,因為你這樣子只會害他,而不是真正的幫他。也許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你的這種心態會害他的。這也不是我們在小題大作,請你看清楚一下我從頭到尾的POST文喔。我只是不希望樓主在各位包容的心態下造成樓主(或其他網友)認為這樣子是OK的而之後受害!我們可以包容做錯事的人,但是要讓他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不然讓他有一知半解的錯誤觀念到最後仍然是害人害已。

君不見去年某北一女的資優生因為成績考不好(第一名掉到第二名)造成不敢把成績單給老爸簽名而代簽之,事後被他老爸知道後為了教訓她而刻意帶他去警局想說嚇一嚇她,結果到警局後出乎她老爸的意料之外,警察跟他說因為偽造文書是公訴罪,所以我們要依法偵辦這件案子,所以她老爸後悔也來不及了,這件事情去年鬧了一陣子,不知道各位有無印象?

所以請大家留給樓主(及其他網友)正確的觀念,以免造成之後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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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沉魔力 wrote:
掛假牌是錯誤行為
...(恕刪)


掛假牌不只是錯誤行為而且是"違法行為", 很難想像版主的幾年來的公里里程不是騎去外面出遊不然是哪來的?
即使里程數為零, 偉造特種文書還是成立啊!
所以版主趕緊刪圖吧!!
dhc1473 wrote:
樓主要掛車牌 只要和...(恕刪)


我也覺得 "型號" 應該不算偽造吧...
看看之前的三菱汽車電視廣告,
不錯的牌號-->MIT-5230
好像沒聽說被批...
三菱SAVRIN信任的幸福

以上為個人見解~
RexLai wrote:
我也覺得 "型號" ...(恕刪)

那是廣告, 不會有人看不出來吧..?
樓主的車牌, 相信之前有人引用我的言說明過了
是英文+數字+數字+數字
另外也如我之前所舉例的, 我親眼看過的假牌車F1-86
雖然同為英文+數字+數字+數字
他們都沒違法嗎?
還是樓主是要去拍廣告? 去捐錢?

為什麼總有一堆人(是魔人嗎?)是非對錯分不清?
你是白癡嗎
牌卸下來
車子也要送友人
大家不要在爭下去了

無牌車上路就是錯誤
還是騎合法的重車上路最輕鬆自在

大家放心
ZZR要怎麼至友人家?
我會用貨車載送
途中不會違法
fshiuanher wrote:
今天在這邊這個討論我覺得是要給大家一個概念,違法的事情一定就是違法...(恕刪)



算了吧 別在那邊自命清高了

只要被檢警知道的話一定就要辦到底的---你真的確定嘛?

哈 好傻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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