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525ise10257 wrote:
由於台灣不可能有這樣...(恕刪)
1. 偽造現實存在的車牌
1.1. 侵害原車主的權益(若有罰單的話....)
1.2. 侵害全體國民的權益
1.2.1 無牌車未繳稅, 侵害他人用路權利
1.2.2 非五期老爺車, 也許有空污問題
1.2.3 未經驗車, 也許有安全疑慮
1. 偽造現實不存在的車牌
1.1. 侵害全體國民的權益
1.1.1 無牌車未繳稅, 侵害他人用路權利
1.1.2 非五期老爺車, 也許有空污問題
1.1.3 未經驗車, 也許有安全疑慮
雖然都是"也許", 但是只要車主主觀上有無想讓他人"辨識"錯誤, 誤看為正紅牌
就該算是犯罪行為了
快-拆-掉-吧......[刑法]
第二百十一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十二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
蔡手遜檢察官, 別再搞x扁了啦....要嘛判刑還錢, 要嘛無罪開釋
我們都看膩了這個鬧劇了啦
這裡有個新案子讓你發揮, 快來快來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