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鎗 wrote:
時速100還不夠快呀?
要不要試著把文中1000cc機車改成125,125改成腳踏車看看...
怎麼好像也通呢...那大家禁騎機車全部改成腳踏車好了
不對齁,腳踏車好像更好鑽車縫說...
那只好禁行交通工具全部走路吧......
不當使用是誰的錯?車子嗎??
還真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講法耶.........(恕刪)
你的讀文能力恐怕還有待改進
我是說性能越好的車被不當的人使用
將越容易造成危險駕駛(超速.競速)
鑽車陣是拿來跟汽車比較
我建議你回頭把我的整篇文看清楚
否則我將不再回應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