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的前牌, 頂多算是正品的複本, 不能算是偽造文書吧?(但前提當然是不能影響辨識度, 包括縮小)憑空捏造 (例如假車牌, 或假車號) 的, 才算是偽造文書吧?因為影印前牌這種事, 小弟其實也想做 (怕真的前牌飛掉)只是不太懂相關法律, 希望能有高人指點迷津~~
只要不是相關單位發給的牌.即使作的一模一樣.即使掛在該掛的車身上就是作假.就是假的不信邪就用你口中的縮小版.讓警察或相關單位抓抓看.看他們願不願意放過你是非對錯一件如此簡單的事.總愛複雜化總愛詭辯.現在的台灣人是怎麼了
TaipeiKing wrote:影印的前牌, 頂多算是正品的複本, 不能算是偽造文書吧?(但前提當然是不能影響辨識度, 包括縮小)憑空捏造 (例如假車牌, 或假車號) 的, 才算是偽造文書吧?因為影印前牌這種事, 小弟其實也想做 (怕真的前牌飛掉)只是不太懂相關法律, 希望能有高人指點迷津~~ 是不是偽造文書要法官說了算,但是條杯不會管法官怎麼判,所以避免麻煩就別貼影印車牌吧.但是可以確定一點,沒貼前牌(或只貼影本) ,即便你的號牌帶在身上,只要不是鎖在規定位置和角度,調杯是可以開單告發"未懸掛號牌" 吊銷牌照重領,順便罰你個 3600 元
lion1113 wrote:MyRoad 700 自行列印縮小 前紅車牌來貼,會不會有問題啊?剛交車,前車牌選不到適當位置來貼,於是掃描縮小列印,貼在正前方,把監理站有鋼印的前車牌放行李箱,不知會否被警察刁難? 儘管你只是列印、但影印本無異於原本意思、視同「文書」、未經同意或授權而無權製作即是「偽造、變造」、而車輛牌照判決實務上屬於「特種文書」、不是公文書「足生損害公眾或他人」、這是損害「公共信用」法益、但因文書內容為真、故不生損害、「不成立刑法212」如果你真的騎出去視同就文書內容向他人有所主張、該當「行使」、但因內容屬實、亦「不成立刑法216」但警察還是會刁難你、有行政罰的問題、道交條例可能會罰你錢、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