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 wrote:
所以您會覺得2X歲的...(恕刪)
乙烯,我想你誤會rax0101大的意思了,他在二十幾歲時的想法和你現在如出一轍,只是每個人每個階段的想法都不同,二十幾歲的我還在為前途奮鬥,搞到二十七歲才中軍中退伍(全連只有二粗三士官長比我老
),我反而羡慕你在二十幾時就完成我現在很努力才做到的事,你的考量也周全(但不要輕昜的把車賣了啊,我的dl650還想傳給我兒子,雖然他現在才二歲
),買車、騎車甚至洗車(米咖大等級連擦車都算進去啦)都是一種享受,反觀現在我的是捏著LP買車,但我甘之如飴,但即便如此,任何事情包括重機都無法取代小朋友給我的快樂和帶給全新的人生意義,對我而立這如同憲法一般,任何事皆不可與其牴觸,這是我還沒有家庭時壓根沒想到的,甚至完全感受不到的,小小的拙見,提供您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