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liu777 wrote:
多看一些車禍的影片和案例,
對行車的觀念和安全會有很大的幫助。
以下案例為截取聯合報部分內文,
有興趣可GOOGLE詳細內容。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2011.02.11 03:16 am
行人穿越斑馬線一定有路權,駕駛人通行方向雖然是綠燈仍應注意!
未禮讓行人 綠燈撞死人判1年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
民眾多認為,未禮讓行人只是有沒有禮貌的問題,
但「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旦致人死亡,駕駛人需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難怪台灣一堆行人不遵守燈號亂穿越馬路
原來台灣的執法單位是用行人無敵的外掛條款在作判斷
難怪台灣人的路權觀念難以長進,因為執法單位都亂開外掛、一旦開了外掛誰要遵守阿?

既然如此、乾脆有斑馬線的地方也取消號誌燈好了、反正行人都能任意穿越~開始學大陸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