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這算不當變換車道 可檢舉嗎

下次記得七天內檢舉,我個人認為這有很多條可以檢舉,要分開檢舉,但承辦員警可能會說一案不兩罰,詳細法條你自己要再查一下:
1. 危險駕駛:變換車道未保持車距
2. 變換車道前未打方向燈
3. 同車道超車
4. 未保持適當車距 / 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
5. 闖紅燈

以上應該5.罰最重,這種爛貨要嚴逞,我檢舉過很多這類爛人

風雪飄零 wrote:
附上網址:https...(恕刪)
風雪飄零 wrote:
小弟以為是30天內...
所以大大事發當天就算第一天喔...(不是以事發時間 7天喔)

這非常確定,我也覺得不太合理
因為台北市的網頁檢舉系統確是如此判別

剛去試選了2015/05/16 是不行的


說實在,對付那種固定定點違規,就算改7日也沒用啦
因為光檢舉後的行政作業平均約2星期,就比7日還久了
也就是說我固定檢舉他,每天只檢舉1件,第一次在第7日時送件
當對方收到一張罰單平均已是在違規日3星期後,也就是說至少送他20張罰單了

whatismoney wrote:
發佈單位: 交通局 ...(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
讓小弟了解 機車專用道與機車優先道差差異~~
小弟行駛的路段是機慢車優先 所以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
dsp9999 wrote:
幫你tag

0496...(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
也感謝大大幫我截圖~~

tacoflyhigh wrote:
下次記得七天內檢舉,...(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
小弟已回私訊
所以 如果要一案一罰就是要分別舉發違規事項吧
小弟明白了~~
-------------------------
Poki39 wrote:
這非常確定,我也覺得...(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
在檢舉時間上真的有點不合理...
小弟下次遇到這種駕駛也會盡快在7日內處理~免得讓他禍害其他用路人安全

風雪飄零 wrote:
附上網址:https...(恕刪)

可惡至極~~
上你所拍攝影片所在地的交通局網站,裏面都有違規檢舉的表格可填
影片截取違規片段即可,附上一張清晰的牌照照片(違規當下.很重要)
姑息就是養奸~~
身為騎士~就是騎下去就對啦~

滾掃的超人 wrote:
可惡至極~~

上你...(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
下次遇到這種人我會盡快當天就處理~~
免得拖太久 讓他錯過接單的機會

風雪飄零 wrote:
感謝大大回覆~~
下次遇到這種人我會盡快當天就處理~~
免得拖太久 讓他錯過接單的機會


加油! 加油!
若有拍到汽車任意佔用班馬線前的機車停等區
麻煩也順便處理一下!
lkkfisher wrote:
加油! 加油!

若...(恕刪)

先跟大大說聲不好意思 這麼晚回覆...
小弟這周要跟3份報告PK 熬夜打拼中
另外,請問大大說的(班馬線前的機車停等區)是指待轉區嗎
小弟之後也來查一下相關規定
P.S.不知道這個也可以罰
風雪飄零 wrote:
先跟大大說聲不好意...(恕刪)



不是指待轉區喔
是指班馬線前的 機車專用停等區

已經實施這麼多年了
開車的人不會沒看到或沒注意到

撇開黃燈闖不過去而停下非故意不談
有些開車駕駛的人
等紅燈時就是喜歡直接停進去
一般看到幾乎都是故意停的比較多
相信您一定也常常看過吧



我是沒裝行車紀錄器
不然我一定拍到就檢舉
我也有開車
但我絕不會停在這個框內
將心比心嘛
這些駕駛開車起步時
有差這個框的距離嗎



lkkfisher wrote:
不是指待轉區喔

是...(恕刪)

大大晚安~~
小弟了解了~~
小弟也有遇過汽車在還沒綠燈時就一直往停等區擠...
之後要是有遇到刻意擠進來的 小弟在檢舉
不過 小弟最想檢舉的是 改排氣管...大聲就算了...有的還直接噴人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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