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wolf wrote:
手動調整燈號可能沒有辦法.
因為以台北市來說燈箱鎖匙只有交通隊員警有.
路上的義交/派出所員警都沒有的.
另外還有手操燈的時機只有報備勤務中心核准後才可以手操燈.
指揮者有沒有失誤那要法官判決. 不過一般情況是以交通指揮人員為主....(恕刪)
這有什麼難的,不過就是鎖匙,打一把給義交就好了啊。
市府既然都已經安排人員在路口指揮了,該給的權限、工具當然要給嘛!這種內部行政流程,難道還要小市民鞭策嗎?

市民沒在講,那(準)公務員的錯不是國家的錯;可是如果已經講了不下千百次,政府死不改錯,讓同樣的憾事一而再再二三的發生,那將來真的不幸出人命了,這要國賠才行吧!所以人人說這是個無能政府,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嘛。
現在許多人都在提「智慧城市」,我覺得先把我國的智障紅綠燈的問題解決吧!不曉得已經害慘多少民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