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煞住了,但還是害到後方騎士~

在變換車道過程中造成後方車輛事故,

前方的左轉機車問題很大, 建議樓主一定要檢舉他,

一般變換車道發生事故時, 肇事責任還會在

進行細分, 像是打方向燈, 變換車道前,

變換車道中, 變換車道後, 甚至變換車道完成後幾秒發生事故...等.

影片中, 前方車主打了方向燈後, 立即進行車道的切換,

造成樓主直行車的事故, 這邊是應該要檢舉的...
版主 跟 摔車的爸爸 都被智障三寶害到了~~~~~~這年頭 三寶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完全沒有行車概念也沒有行車安全概念 真的很恐怖~~

我不配 wrote:
首先我一定有錯,不該...(恕刪)


前方車主打了方向燈馬上想左轉! 真扯! 完全沒看後照鏡!
對方切換成標準的三寶模式耶!
如果後面是四輪,不是....

正常要提前打方向燈與看後照鏡!
話說這裡不用待轉嗎?

話說樓主經過路口,速度怎麼感覺有點快? 行車紀錄器快轉嗎?
騎車經驗應該需要再加強! 有粉多突發狀況在路口發生!

有ABS嗎? 如果沒有,建議經過路口請放慢!
否則一般人粉容易緊張時會把煞車案到底,造成撇輪!








你真的騎太快了先生,,
不過還是前面那個三寶的錯,,
你已經可以拿記錄器跟後面的去告他肇逃了,
不過你會不會先吃超速的單啊?
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可附影音連結網址)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63853&CtNode=47479&mp=108001

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可附影片檔)
http://tvrs.ntpd.gov.tw/events/new

檢舉項目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5項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
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還好跟在那個三寶後面的不是你後面那台,不然就出大事了。


騎車真的要很小心~
很多這種白目駕駛
到路口的地方是一定要減速的! 可避免很多的突發狀況。
不過這路段到底需不需要兩段式左轉呢?

前面那台摩托車確實很危險,怎麼這樣切的!
理應注意後方車輛狀況,不能一昧不顧別人死活,馬路當自己家。

我也曾遇過這樣的類似狀況,前方汽車未打方向燈"直接"右轉,
還好我車速也不快,但也撞到了,我實在來不及反應這樣的突發狀況,
對方汽車駕駛連忙道歉,他說自己有錯在先,我就放了他一馬。
唉~如果大家都能有點同理心,或許這樣的意外能少發生吧!
曾思考過,是否是台灣的駕照太好考,很多人都不是很遵守交通規則,
尤其上下班時間,特別明顯。
我不配 wrote:
首先我一定有錯,不該...(恕刪)


樓主可憐遇到這種智障三寶

燈打了馬上轉彎 那這樣幹嘛還打燈 而且感覺看都沒看左後方來車


送她吃紅單啦

FIGHTER150 wrote:
這個應該當初就直接把...(恕刪)


怎麼不報警?

須30公尺前打方向燈

依法可依車牌對前方肇事車輛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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