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wADo總裁 wrote:
痾...小弟並沒有騎...(恕刪)

原來台北市80-90沒有很快...
看來是我老了

不管有沒有白目,小巷我最多只敢45,看到行人必讓,就是怕被三寶害到

SNwADo總裁 wrote:
謝謝大家,小弟知道了,原來路人路權最大

我在很遠就看到他了,故意按喇吧按很久的 ^^

大家看看就好


聽起來很酸的感覺....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的確路權最大,雖然我也不贊成行人闖紅燈,但是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停下來讓他過去不會按喇叭。

台灣人什麼時候能夠有歐美的水準,無論號誌如何,行人過斑馬線都會心平氣和地禮讓,台灣的交通才有改善的可能。台灣的交通亂不在車多也不在道路規劃,而是亂在駕駛的心中。

我這樣講一定會有人反駁說台灣行人太愛違規亂穿越馬路。但是就我在美國觀察了很多年的結果,台灣行人其實比較守規矩,這是因為汽機車不會禮讓,所以敢闖紅燈的比例比美國少很多。
闖紅燈是對方問題罰錢及冒險
但應注意而未減速防範致使過失傷人則是自身問題
兩者不一定是必然關係

沒看到或不及反應就沒算了
可有看到但故意忽視若導致事故是...
路權是不會大過生命權的



zihfu wrote:
看你年紀小小就陷入改...(恕刪)


謝謝大大

尼克唷 wrote:
哈哈哈,第一次看到行...(恕刪)

我是這一台喔^^

遊騎兵-s100弄好2600而已 @____@

綠燈無敵嗎? 看來經驗不夠。需要重考^_^
不要命的是誰 難說了!
你很趕喔!!這樣都趕PO上來擺明是討罵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請將心比心 如果路上那位是你的家人 長輩 親戚 作何感想 己所不欲 下面請繼續
你可以大聲/不客氣的叭..
但下次請選穿越[雙黃線]的不要命的行人~

記得幾年前有汽車撞死>>穿越[雙黃線]的不要命的老人,結果無罪..單純是因為路權!

但..,雖然無罪,可是那位駕駛的車卻也傷的不輕(或許也不敢再開那輛車),更重要的是駕駛的心理創傷是一輩子的..

所以,只要你想到撞死人後的結果,就請您遠遠的大聲按喇叭就好,千萬不要做出其他傻事!!
這位發文的大大 這麼趕~ 趕著去投胎嗎?

po出文章來 自以為看文的各位先進都會幫你平反

看來支持你的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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