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家人正因為被闖紅燈肇逃者擦撞,目前還躺在醫院急診室,根據機車擦傷痕跡判斷,肇逃汽車疑似為紅色,請當天行經該路段的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以及任何可能有拍到車禍現場的監視器畫面,拜託大家了!!!!日期:2013.07.31(三)時間:大約晚上7:20-7:40之間地點: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及頂庄路口(往北方向)連絡電話:0933-323-795李先生0929-169-393李先生07-7927453 李先生這是我姊夫的媽媽被車子撞到,,肇事者還逃逸,希望有行車記錄器的網友幫忙一下。
發問的大大你好1.衷心希望本案可順利找到肇事車輛 並還原事故真實情形。但若後續都無法找到肇事車輛,依法我方還是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強制險之補償。2.對方肇事逃逸!!被害人有辦法申請到強制險的醫療費用嗎?答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0條 之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 ,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由上可知對方雖然肇事逃逸!!我方還是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補償項目及金額與強制險完全相同!!申請地點可至自己的產險公司或是任何一家產險公司皆可!!3.特別補償基金 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限健保部份負擔部分,申請時僅需收據副本}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故建議後續可將母親轉入雙人病房}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e.輔助器材 上限2萬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若留有後遺症依法我方還可申請相關殘廢給付,最高200萬元!!4.加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