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檢舉紅燈右轉,但警方給的答案很令我傻眼

第X分局交通組: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4年X月X日寄給本分局分局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您檢舉XXXX-XX號自小客車於本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一案,經檢視檢舉影像未能完整呈現行駛過程及該車所面對交通號誌運轉情形,無法據以研判是否於面對圓形紅燈時,仍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爰不予舉發。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供建言。

他的意思說是說,我要附上紅燈右轉車輛所面對的圓形號誌為紅燈才能算違規嗎??

我再問「員警埋伏在路邊,取締違規紅燈右轉,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第X分局交通組: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4年X月X日寄給本分局分局長信箱的電子郵件,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有關詢問本分局員警路邊取締紅燈右轉認定標準一案,車輛行駛於道路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右轉彎,即視為紅燈右轉。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供建言。

我提供的影片在綠燈下行駛了5秒以上了,另個路口怎麼可能可以右轉


補充一下
我是綠燈直行的十字路口,對方從另個路口右轉過來我的路線上,但我是綠燈下,右轉方那的號誌一定是紅燈的吧


紅燈右轉檢舉


紅燈右轉檢舉
圖上員警取締的位置根本也看不到右轉車輛面對的圓形號誌跟停止線,這樣取締沒問題嗎?
文章關鍵字
umbras11 wrote:
最近檢舉紅燈右轉,...(恕刪)

車道不同的問題...

我要附上紅燈右轉車輛所面對的圓形號誌為紅燈才能算違規嗎??是的...

總之就是要有鐵證...加油



你如果和他不同方向, 號誌和時間差會不一樣, 這樣的檢舉有點離譜,

我上班路上, 就有兩個路口一邊紅燈, 另一向還是綠燈, 不要只用你的角度去看.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別氣餒,警察也有難處,我會在上下班的路途中,幾個特定有人不喜歡守規矩的路口,停等時擺好角度,然後回到家就有做不完的功課了,一邊陪女兒讀書,一邊灌輸她不守規矩的人,就要接受懲罰的觀念,檢舉一個人,才能教好一個人,多一個守規矩的人,路上就多一分安全,習慣違規的人早晚會被檢舉到,不是被你,就是被我,總會碰到的…

umbras11 wrote:
最近檢舉紅燈右轉,...(恕刪)

沒有看到紅燈啊
回去重練
對方路口會不會是有亮右轉燈,台中很多這樣的號誌!!!
所以警察才需要這些資訊去判定他違規
那我問你,一個路口,若你對向車道的已經起步行走,請問你的方向一定是綠燈可以走嗎?
我這也有幾張,闖紅燈,逆向駕駛.....很猛的!





這就是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的差別
當你是被檢舉人時,就會用沒看見 燈號去申訴

所以 警察在設定 檢舉條件時審查時
就會將幾項基本條件列入
以防被檢舉人去申訴

多檢舉幾次 你就可以 得心應手
知到 那些西 該拍連鏡頭內
不難的 加油



PAN1623 wrote:
別氣餒,警察也有難...(恕刪)

+1,給你拍拍手鼓勵~
這種沒有獎金的事,要做要真的很有耐心。
rsteapwos wrote:
多檢舉幾次 你就可以 得心應手
知到 那些西 該拍連鏡頭內
不難的 加油

是的,我一開始也會犯這樣的問題,目前已能得心應手。

當我看到路上越來越多的誇張違規時,我開始了無償的檢舉~
但,一陣子後,發現路上違規的人似乎也沒減少,有點灰心說~

就停了一段時間沒再檢舉,可是,後來發現那種很故意的違規減少了,所以我知道這種教育是要時間去發酵的,要持之以恆的...
不過,我只針對很誇張或很故意違規的車輛(同一路段同項違規,看過此車數次違規,看得我連車號都認得了,這應該是故意的了~)違規才會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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