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台南 晚上11點多在槽化線迴轉 後來有個婦人撞到我的前車門 隔天心裡不安去了警局備案 也交了行車記錄器 事後沒有報警。然後我還拿300給他 然後他打電話要跟我多拿2000醫藥費 請問我要理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