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如何?小弟有興趣知。話說小弟也曾在網路買PSP。偷換過殼也未告知,螺絲都還沒鎖緊突出,小弟有疑慮就沒買了,沒多久上去看對方網頁,對方還強調「被買家惡劣棄標」,明明就是現場看貨決定是否要購買,什麼樣的人都有。最麻煩就是現場看過貨了,但事後隔幾天才陸續出問題的。買家一定會認為你是找麻煩,您可以參考一下民法356條、357條。發現瑕疵應儘速通知賣家,但當然有的吵了,有的還不理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