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打別攔路好嗎?
冷氣技師 wrote:
此時他惡意逼車超車刮到後照鏡
危險駕駛,罰則很小...
但是用危及生命財產的方式硬逼超車
敢告的話,可以解釋成強制罪(非告訴乃論)
我有次和你類似狀況,我在紅綠燈遇上他
中指伺候+怒罵
後來這腦殘居然報警
結果在警察局被我修理+恐嚇+嘲弄了2小時
乖乖認錯
但是也要該路段有監視攝影可舉證
要不然打死不認帳也拿對方沒轍
冷氣技師 wrote:
,於是我在停紅燈將車停在他前面理論
對方會凹的話也會解釋這是強制行為
但是我方可主張這是維護自己權益
追捕現行犯的行為
當然,要有證據
冷氣技師 wrote:
被他抓住頭拖到車後造成我下巴痛
一般傷害罪
易苛個罰金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