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word 處理給遠通的存證信函,不知這樣是否可以呢? 有需要的人下載,打一下日期,姓名,地址,印出,寄出應就可以搞定。
存證信函內文來源為魯肉麵的這篇文章
有需要的朋友,直接下載使用。要轉寄、連結請自取。
不妥的地方通知一下,會做修正。
或許是螳臂擋車,沒有任何的效果,但對的事總要有人做,才會有所改善。
百元的小錢,如果你花的起,也有時間跑郵局,那就寄給這三個單位,來表達我們的不滿。
如果,有再收到掛號的催繳通知,請自行判斷是否先行繳款。
是否可以提告,請專業人士提供一下意見了。
檔案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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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ansonhsu wrote:
本人認為非etag用戶應該是直接對高公局,不須理會遠通!
沒錯,但就想噁心一下遠通。所以,想再省一點錢的人,把收件人遠通電收的部分拿掉。
依照「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信函內容的修正就不是小弟能力所及,排版我沒有問題,但涉及法律文字的部分,是否能有專業人士幫忙修改?
結果可能會是:
df900056 wrote:
這部分的回應,應該是和高公局先前給我的答案一樣-親臨遠通電收門市索取,唉!
真的只能說,對的事,就去做。 結果如何,就只能盡人事.....。 朋友們,加油了,不勉強!
2/10
天化 wrote:
...(恕刪)革命黨 獨立戰爭 起義 都跟"故意亂搞"畫上等號吧??
你只要是合法 就不怕別人天天檢舉你...(恕刪)
abnern.chen wrote:
每封存證信函代表一個不滿, 讓高工局感受小老百姓的不滿吧
PS:在此向高工局基層員工致歉,增加各位工作量,請你們反應需增加人員,應付百存證信函
期待百萬封存證信函的出現,展現臺灣民主的可貴
反反遠通的朋友的留言我不處理。上面說的好,看到台灣政府的亂象,真的有號召....的想法。
這裡對高公局的承辦人員先說"對不起",因為你們的主管的不當作為讓你們要多辦這些信函。
paintere wrote:
真的, 這個寄到公家機關, 行政程序擋不掉,拖字訣也沒用(恕刪)
給公務機關的文,是不太可能會被碎掉的,但私人機關我就不確定了。公務機關是一定要辦的,但怎麼辦,就要看承辦人員及單位主管了。
tpman wrote:
看來寄給高公局是個對的方向...(恕刪)
只要寄給高公局的朋友,請先行修改收件者及正本份數,兩頁兩個地方都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