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號召225萬人退eTag令遠通解約,高公局:合約沒規定!

網友號召225萬人退eTag令遠通解約,高公局:合約沒規定!

【民視即時新聞】
eTag頻出包,最近退租人數暴增1倍,10天破1萬人。網路還發起­「225萬人退租,停掉eTag」活動,說只要使用率沒達到法定65%,交通部就可跟­遠通解約,但高公局坦言合約沒這項規定。





看來政府又來幫財團護航解套了........

大家快再想想其他辦法吧!
你以為解約後,政府接得起來這個案子嗎?

想也知道政府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大家省點事吧!努力督促遠通改善.

不要再想什麼有的沒有的了,是太閒了嗎?
第一階段
為了回收建築高速公路成本收費(當然接受)

第二階段
提高用路人負擔,為了維護高速公路收費(可以接受)

第三階段
提高全民納稅人負擔,為了圖利財團(夭壽,還是要接受)

高速公路收費何去何從?
http://mypaper.pchome.com.tw/rentseeking/post/1282987885

消基會疑eTag業者獨占利益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32013062000914.html

ETC新制,消基會三問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481
消基會狗吠火車,沒人理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43條,真的沒有辦法辦遠通嗎?


本條例所獎勵之民間機構,於興建或營運期間,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
,工程品管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主管機關得為下
列處理:
一、限令定期改善。
二、逾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停止其興建或營運一部或全部。
三、受停止興建或營運處分六個月以上仍未改善者,廢止其興建或營運
許可。
前項之處理於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之
虞者,得令其停止興建或營運之一部或全部。
依第一項、第二項停止其營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運許可時,主
管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運輸服務,不使中斷。必要時,
並得予以強制接管營運,其接管營運辦法,由交通部另定之。
遠通罰款都可以不用繳了,高公局還在談合約的合理性.高公局果然還是怕遠通,而且很怕很怕...
做不好就換人做,重新招標吧.
如果BOT還是不離公務員鐵飯碗的陋習,那幹嘛放民營?
ETC搞幾年了?遠通還要花幾年改善?
他給得出時間表嗎?我不這麼認為.

市集達人 wrote:
你以為解約後,政府接...(恕刪)
市集達人 wrote:
大家省點事吧!努力督促遠通改善.

不要再想什麼有的沒有的了,是太閒了嗎?...(恕刪)


督促遠通改善?
<= 你乾脆去教牛算微積分好了啦
老闆就爛成這樣 你能拿它怎樣 遠通的中心思想就是 不爽你不要用!

不要再想什麼有的沒有的了,是太閒了嗎?

<= 對 就是很閒 可以嗎? 網路上閒的人多的是
我寧願把錢拿去救流浪狗 也不要繳給噓噓東

至少我個人也會盡全力繼續抵制遠東集團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政府資訊或卷宗作業要點

這可以去閱覽遠通高公課的卷宗往來文件嗎?有人知道嗎
要先把合約書拿出來一項項對,我就不信真的無法中止或是終止遠通電收~當然拉,官字二個口,他們硬是要護航,小百姓手段也有限~不過我自己會持續反遠東集團的

meowmew5 wrote:
網友號召225萬人退...(恕刪)

看來高公局真是死胖子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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