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約已經揭漏,並無OBU轉換eTag系統相關法源依據,檢察官應主動舉發分案調查偵辦

原合約已經揭漏,並無OBU轉換eTag系統相關法源依據,

檢察官應主動舉發分案調查偵辦為何高公局不依原條約中保障甲方精神來終止合約.
合約本就容許新技術變換。
但是對廠商沒好處的就不可能更新了,這是這個BOT案子最大的敗筆。
廠商永遠利益考量,對這個具有高度公共性的公共服務來說是最矛盾的地方。

廠商利益優先,服務不見了。

jhu88 wrote:
合約本就容許新技術變更...(恕刪)


我相信你詳讀合約內容了~

在哪裡?
遠通問題越找越多⋯只有官員還在演戲~

sttit wrote:
我相信你詳讀合約內容...(恕刪)

e Tag合約
這裡有
童玩節...2009重生

apach wrote:
e Tag合約
這裡...(恕刪)


哪裡有容許技術變更到敵對投標廠商的技術?

apach wrote:
e Tag合約這裡有...(恕刪)


那甲乙雙方是誰看過了嗎

所以那是遠通跟車主雙方約定書類

政府跟遠通用過印的合約在這
ETC契約用印正本

不過這是九十六年版本(見雙方共同聲明,第2頁)
重機喜好者
就是那個光 wrote:
那甲乙雙方是誰看過了...(恕刪)


我看的就這本~只提到維護維修條文,沒有任何允許更新到敵對廠商主要投標技術的條文, 就擅自轉換OBU成etag(紅外線=>微波),已經明顯違法,而且宋乃午判刑確定,此重大國建設檢察官應該主動調查,事證明確,可提起公訴.
09年我就有po過德州E-tag system的照片,其tag只要貼在車內後照鏡,那時候台灣還是爛爛的OBU.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6480&p=105

徐員外大概是看到了~偷偷轉換~呵呵,違法亂紀的事明目張膽的來,還有一堆人護航,更多人看戲.
請問 高公局有正式公文要求用戶停用 OBU 嗎???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5007

請參考部分文字內容.
這是高公局2014/1/22 計程收費之後的公告喔...

【將持續督導遠通電收公司改善營運服務品質】
ETC系統查核驗證並非營運測試或試營運,故以不同情境進行驗證,目的是要確認系統功能是否達到契約之要求,不論OBU、eTag計次階段通過查核驗證後均能正常運作,經高公局定期、不定期稽核亦均符合契約之精度,顯見制度及查核驗證之嚴謹。


另外高公局2013/11/04 還公告 電子收費...還是使用 OBU...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76&p=499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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