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更新 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那電信業者怎麼辦?
隱私和安全有時是很難兩全的, 前幾天的高鐵炸彈事件很具有'啟發性', 如果有在對岸坐過公交車的就知道了...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雖然我也不喜歡遠通..
但...如果要上綱的話
路上所有的公家監視器也要全拆
WHY? 因為會拍到你走到哪條路..

高速公路反而還不會天天走
所以要不要先想怎麼處理平面道路監視器的問題...
要有法院命令 才能調 通聯記錄,

就算是 警察 也不能調,
這應該不是問題,

但 中華電信 就有問題,
有很多詐騙電話,
都是用中華電信的舊電話號碼 所登記的人名在詐騙,
那些人名 都不在了,
還在騙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這位大哥~哪天突然有甚麼事情發生了.
高速公路的也許就是警察破案的關鍵.(車子從哪上去,從那下去) 對!有些賊就是笨到忘了警察會這樣查.

更何況,如您說的人民可以選擇不要使用手機. 那您也可以選擇不要走高速公路選擇走省道阿.
手機方便 對等 市話(公用電話)不方便
高速公路快速 對等 省道紅綠燈多

都是人民自己可以選擇吧.

一個國家的任何政策都有支持與反對方.
就將來要施行的國道收費政策來說, 聽到的都是反對聲音.
這不代表就沒有贊成的聲音. 一般來說贊成的聲音是不會主動表明的.
也就造成好像大家都反對似的. 其實我相信贊成的人一定也不在少數.
德國的高速公路免費 德國可是比台灣大得多了吧 里程也比台灣多的多吧

台灣高速公路全台灣人子子孫孫都得貢著它到天荒地老 想想那種路面品質真是世界第幾等的

別說使用者付費是為國家歲收 是進了官員們的手吧 用到哪去了連立委諸公都搞不清

偉大政府官員們有的是辦法從老百姓身上撈錢 好好賺錢下個月要繳稅了

Jackie kao wrote:


你不要抓住一些理由就放大社會的一些事情~ 你說憲法保障人民遷徙自由,憲法也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
自由啊~ 但事實上呢? 人民每天還是膽顫心驚,怕被車撞、怕被人砍?被殺死,兇手也不一定判死,
你要不要告政府?告這個國家?

無聊~ 你乾脆連FB、Google map、美國、全世界的電信業者一起告算了,因為美國有最大量的衛星,
所有電信業者都能知道你在哪裡,運用AGPS、基地台三角定位法,只要你用手機,管你在哪裡都
揪得出來!

看到你的發言,才覺得原來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大有人在~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Jackie kao wrote:lianu wrote:那你為甚麼不想想看g...(恕刪)maa1685 wrote:eTag只有在高速公...(恕刪)你們所講的那些google、 facebook、手機人民可以選擇不用,人民要用是他的自由而且至少有選項讓我選擇是否將資料提供他們使用但是遠通現在在高速公路上廣設感應架有問過人民同意全程監控嗎?就算不裝OBU、e-Tag他還是用照相、錄影的方式這不就是電影"全民公敵"翻版!高速公路是全民的,是公器憲法賦予人民遷徙的自由,但我在遷徙的過程中全程被一家民營公司監控!合理嗎?恐有違憲之虞!看了你們的發言~唉~原來現在的人民沒有自我的公民意識!


我選擇google map不要出現我家街景,
好像也不行,我一樣也是被監控,
google和遠東一個樣吧
你舉錯例了
恭喜遠傳e-Tag / ETC,藉由這兩篇標題如下的文章、已成功提升全國民氣,達到支持的目的!
(1)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2)國道遠通ETC收費架,一直閃藍光...很討厭捏!!


小弟並無預設立場,只要有好系統、任一家企業都可以經營ETC!
我覺得給遠通收錢
最大最恐怖的威脅是國庫通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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