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誤闖ETC除了繳交40塊還要多加50塊作業處理費

小弟個人是支持電子化收費
但是我到現在都沒用ETC是因為他沒比38塊低..........(記得好久以前有聽過好像是32塊,差真遠...)
我搞不懂,38塊過路費政府單位自己賺就好,為啥還要一個財團近來分38塊呢?
再說財團又不用養護公路......

以上為個人開車十多年,還堅持每次都買100張回數票的原因

dagger0408 wrote:
你知道當初契約...(恕刪)


我哪句話有說"簽契約就能保障公務員不會出賣人民利益"
我說的是"簽約是承辦人與廠商之間的事"
如果這個約出賣人民利益..那剛好白紙黑字跑不掉..
請趕快向相關單位檢舉吧...

我也沒有說過無條件支持公共政策..
我好像只有說無條件支持"國道全面電子化"
我也沒有說台灣的政治人物可靠...
以上這堆好像都是您說的...

政策的推行一定都是底下的承辦人(公務員)在處理...
我們的嘴砲或想法是沒有辦法改變任何事情的...
即使您用選票制裁上位的政治人物....
基層的公務人員還不就那些人?
您要將我歸類為順民..我尊重您...
我只是提醒大家申訴或意見有一定管道可走...
台灣不是民主國家嗎?怎麼這些管道都走不通?
那是不是該想想自己的想法會不會太偏激了?
要不然怎麼會連民主的台灣都想不到任何辦法表達意見?
民主與民粹只是一線之隔...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grezzo wrote:
遠通收你40元可能有35元要交給高公局,他光付擔郵資就賠錢了(恕刪)

針對這個問題;我有疑問
高速公路是否算中華民國的公共設施

如果是;我使用一般車道時,所繳的費用
是全數用來維持高速公路的營運

但我如果使用ETC車道;所支付的費用之內
除了用來維持高速公路的營運
還要另外讓ETC系統商抽成...

那麼;ETC系統商需提撥經費來維護道路嗎?
如果沒有;那不就是光明正大從國庫搬錢嗎!?

ETC系統=ATM ???

我沒裝ETC;剛剛看完討論,將突然間產生的疑問提出!
看到這篇, 讓我想到如果我誤闖ETC車道又沒馬上到下一個休息站繳款, 假如我住台北, 那不就要上高速公路,繳高速公路通行費40元後再開到中壢或關西休息站繳費.....油錢加過路費(來回)真的虧很大, 另外如果不想繳高速公路通行費開平面道路, 就會浪費更多的油錢和精神.....版大不是上來取暖的, 我平常也沒在注意ETC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 謝謝版大的不好經驗讓我長知識了!
感覺真的很糟, 該死的ETC配套亂七八糟, 圖利財團成這個樣子

台北市停車費沒在期限內去繳, 至少會寄通知單給你, 繳交那個50大洋處理費, 跟ECT那個民間衙門比起來, 心裡還比較爽一些
大包乖乖 wrote:
當下起碼我車速有六十以上通過
您確定所有使用ETC的駕駛沒有人龜速通過的嗎?
您要不要看看人家日本ETC的閘道遠比我們明顯嗎?
去翻一下01這邊曾po過的相片.(恕刪)


引用蘋果的圖片,ETC 字那麼大一個還不清楚,也不知該說什麼了。二個對照一下





這是你PO日本的 ETC

收作業處理費很不合理嗎?
它是民間企業,又不是公營事業(你沒有繳稅給他薪水)

bighands wrote:
引用蘋果的圖片,ETC 字那麼大一個還不清楚,也不知該說什麼了

Agree

班尼頓先生 wrote:
感覺真的很糟, 該死...(恕刪)


說到停車費過期未繳..

我也是有沒收到通知單過 再收到的就是罰單..

台北市停車費過期後有七天可以補繳 但是要到停管處,

算一算也要兩個禮拜才會過期 跟遠通的時間也差不多

但是相較起來 遠通過期的繳費方式 比台北市停車費方便多了,至少還可以線上刷卡..



http://www.pixnet.net/hr100
skuldy wrote:
我哪句話有說"簽契約...(恕刪)



看完了11頁

我只能說skuldy大大你好理性呀

而且內容條理分明 完全說服我 請受小弟欽佩入魂




不過本人也使用ETC

除了OBU不用錢外 我爸爸自己試算過 以家裡小車1.3來算 每過一次ETC 減少煞車及更換檔位的油量 大約節省一元

大車當然就可以更省了 同樣的速率下 節省的時間更不用說

不過很奇怪呢~~每每經過ETC道 真的很少看到開高級車款的的耶 是機率問題嗎?? 都是國產中階車居多 高階車款真的很少...

還是開好車的人期待經過收費站停一下 裡面的人會抱以羨幕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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