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有利於交通部就可以,而遠通也同意的情況之下,
由哪一方提出則不設限。
罰金的部分,要看這個案子的承辦人要不要罰廠商,
依照合約,什麼時間遠通要繳交成果,如果遠通沒有做是應該要罰錢的,
不過只要遠通行文交通部,有不可抗拒的原因(責任不在遠通),
都會給予改善時間,例如交通部驗收不過,要求遠通限期改善,
而這個"限期"是多久就由交通部定義了= =
有人已經發覺遠通今天記者會所提的免費一次的玄機了!!
RFID Tag是有使用時間的,而這麼小的Tag想必使用時間不會超過一年,
可見這是一種"消耗品",請Google:RFID tag 使用時間
到頭來,還是要消費者負擔所謂的"裝機費"。
Player wrote:
您說對了,真的比阿陸...(恕刪)
人家對岸也是有ETC的,那有用車牌辨視在過站阿,走他們人工車道等繳錢喔,一台車至少要30秒
對岸的ETC
sakula wrote:
大家不要被騙了啊讓他...(恕刪)
對~看到你這句話我真有戚戚焉
高速公路當初不是十大建設中大家一起的納稅錢嗎
目的除了稅收外不就是為了要讓大家方便的嗎
現在建好了數10年後竟給某家廠商獨佔
我還寧可給政府賺沒關係
要收費是政府財源緊縮收費就算了
但現在卻只給某家廠商獨佔
這政府是做不來的嗎?
為何高工局的人還要一直幫遠通說話
私底下給他們台階下
eric62 wrote:
人家對岸也是有ETC...(恕刪)
etc沒關係啊
但為何這政府不自己做
收歸國有我願意付啊
當初規矩定好了
現在為了某廠商而修改
這當初就設想好了吧
只是在表面上演一齣戲
當人民都是眼忙都瞎的
有誰能再發個像上次類似白玫瑰運動的活動啊?
我好想參加唷
在小弟看來
感覺就像是在圖利圖利!!
採購法要研究一下
還要相關帳戶 住加辦公室 保險櫃的搜搜
把有問題的人給抓出來
花博那樣都有人被收押了
這比花博更吃像難看
2100會開這個講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