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Leo-Jen wrot立委提議要將橫向國道改為快速道路或不納入計程收費...(恕刪) 以上這項我就支持!像國道八號,那麼短也算國道而且 上面還有一個紅綠燈另外,我也贊成,一上高速公路就收費如果短程不收費路段,上下班都會大塞車
fsw437 wrote:小朋友,其他公路橋梁不必收費,是因為他們沒有設定門檻步行、機車、單車、三輪車等不特定任何人都可以用此外,「高速公路」不像其他道路橋梁人人都用得到花東、金馬、澎湖的人沒有高速公路,即使西部縣市也有很大區域的人附近沒有高速公路是因為高速公路的特殊性,才使得它被獨立出來要收費全世界擁有獨立路權的高速公路(沒有十字路口,高架)都是有收費的。你的理論才是世界少見的咧。 1.原來台64,65,東西向,步行、機車、單車、三輪車都可以啊....2.德國高速公路不收費,不設速限(部份路段仍有),造就了人家汽車重工業的發達.....
老兵貢丸兒 wrote:我也贊成一上高速公路...(恕刪) 非常同意大大的說法...甚至該更低點..短程變相收稅, 長程並沒有便宜到哪去...一個禮拜短程可能多花了50塊...長程一個月跑一次只省了20塊....而且都要搞使用者付費了!!那牌照稅燃料稅!!更要改隨油徵收才對!!!!!!使用者付費啊!!!(ex: 假設我開新的車, 普遍2.5規格左右. 環保又省油, 憑甚麼我要多繳那麼多稅~讓那些1.6或是2.4等等的高耗能又破壞環境的車省稅???)
super01tw wrote:乾脆說 上國道要先加入 國道俱樂部會員入會費先交個5萬 年費視車種收有會員證貼在車頭的才可以上 會員尊榮專屬道其餘車輛一律不得行駛 這樣就有點太偏激了那一年只需要上國道不到10次的人怎麼辦??該不該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