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u7410 wrote:
剛剛看到新聞
eTag移用 多扣不退
本月4日,兩輛車都在國道行駛,上午9時20分一車由竹北南下新竹,另一車9時37分由林口到桃園,因其中一車是透過攝影功能扣款,另一車則被以新eTag(屬於A車)扣款,形成同一車籍飄移重複扣款情形。
遠通電收呼籲,一台車只能安裝一個eTag,請車主不要將自車eTag放在別人車上,否則後方檢核機制無法過濾,將導致重複扣款,且這將被認定為車主個人行為,遠通將不會把多扣的通行費補給他。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108001451-260102
如果這指的是隔壁樓那個飄移的case,那還說得過去,但如果是本樓的狀況,還不退還就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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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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