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反遠通的~1.為什麼反遠通 當儲蓄東你有機會可以撈到台灣人民的錢的時候 身段放低一點。2.為什麼反遠通 當被罰了錢就乖乖的繳一繳 乖一點。3.為什麼反遠通 官商勾結的事情 不要太招搖 吃像難看了點。最後為什麼反遠通 如果我的錢放在你戶頭裡 生的利息可能就不只超商的5塊錢了 我為什麼要幫你賺錢沒辦e-tag等於如果我沒有上高速公路 我的錢還是在我的身上 就算多手續費也並非天天上超商給超商賺手續費超商賺的也是工讀生辛苦賺的錢~~~~~~以上
爛eTag暴賺百億?遠通:累計虧損超過38億eTag原來沒有國外認證,經協助遠通投標的人士說,eTag系統完全沒有駐外單位認證,交通部竟然照單全收;另外,eTag查核更是草率,根據驗證報告,交通部只做23天測試,分別在國1、國3、國5,以10輛車通過466次就判系統可收費成功率達百分百,在國外至少要驗個半年。最扯的就是罰款遲遲不罰。原本OBU使用率低就該罰,高公局縱容3年,直到遠通提eTag免費案,使用率依然不足才罰,結果反被遠通提告。遠通自稱被駭82億次 政院報告:沒被駭客攻擊呀反遠通,退e-tag是手段!!
個人是完全反對現在這套電子收費制度的,基本上,任何一套制度的推出,勢必是要比舊制度更好才需要更新制度,但是,新的電子收費制除了主推公平的對使用者計費外,使用者的錢有機會被多收了,政府的錢肯定少收還多花了,除了一個"全球第一個全面電子收費"的虛榮,真的有什麼好處?沒有辦法100%收到使用者正確的款項,那麼這制度是肯定不值得推行的,使用者有繳費的義務,前提是繳正確的使用費,使用者有選擇繳費方式的權利,前提是不影響到多數人的權利樓主所提出的,基本上讓我更肯定這套制度必須立即停止,沒有100%識別率的系統,這套系統基本上就沒有達成最基本的要求,國家所建設的設施,不應該用"成本"做為取向,應該是以"效益"做評定,政府沒錢做嗎?那我們捐!政府沒錢賠遠通違約金嗎?那我們捐!賠完後,失敗過的經驗可以讓下一次的電子收費制度更好嗎?偏偏不是這樣...交通部一直說處罰,遠通一直說合約沒寫,交通部一直說沒護航,卻遲遲不敢把合約拿出來遠通除了說一堆"假"道歉外,還是等交通部自己出來澄清與說明,甚至還給了半年改善期!?監察院到目前說過啥?沒!除了人民自發性抵制外,能罷免誰來負責?沒!那麼除了拒貼與抵制企業,我們還能如何去修正錯誤?
註冊日期: 2014-01-14登入日期: 2014-02-04PO文日期: 2014-01-14怎麼~~趕上來PO這些不合邏輯,沒有道理,沒經過思考的論點但是卻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啊?還是專門上來引戰的 引戰文?等哪天你有膽站在人民面前大說你的"道理",才讓人看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