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光! ETC奪收費公路界奧斯卡首獎

我在講543 wrote:
精神勝利法啊官商勾結...(恕刪)




543你已經夠543了、我們說再多、543還是543。

沒人想再陪你543下去了。好累陪543543下去自己都快要543了。

vincentcheng77 wrote:
這麼厲害

那請問你知道失敗率是多少嗎?

理論上便是失敗才轉出用人工辨識

你這麼會講

麻煩解釋一下出帳需要三天的原因


其中一個問題遠通Q&A都有,話說回來,我又不是遠通客服,有需要解答你的所有疑問嗎?

為什麼不用車牌辨識系統就好了?
答:

遠通電收表示,目前全世界都採用「車牌辨識」作為ETC系統的執法輔助。舉凡國際間車牌辨識系統大廠,其系統辨識精度最高水準也僅達96%,若僅靠96%精度的車牌辨識系統作為ETC單一系統,用路人每過100站就可能會有4站是錯誤,此對用路人權益保障絕非良善作為。遠通電收的專業和責任,必須保障用路人的權益,不能採用單一車牌辨識系統營運ETC。

國內ETC系統自2006年營運以來,即包含了下列四組子系統功能組合:車型辨識、扣款系統、執法系統以及全時錄影系統,六年來國內ETC可收費成功率均可超越99.98%,之所以歷年都能達到此高水準,係上述這些系整合應用的結果,實非單一車牌辨識系統所能達成。

高公局也曾對外表示,僅利用車牌辨識精度恐無法達到高公局所要求的「99.98%」標準,而目前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辨識精度是全世界標準最高。


瓜瓜瓜~~~~

貼給檢調有難度?
那之前說的貼臉書呢?
能否快一點
說好的貼臉書呢?

一堆問題不回答,只挑軟柿子吃

快點發,要我等多久
快點發,要我等多久
快點發,要我等多久

要發也你在說,說發不了也你在說
要說就說做得到事情
不要一開始很嗆
結果都做不到
這倒是不錯的笑話

裝不裝都可以上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國家也就是大家繳稅建出來的
我們要感謝高公局把高速公路收費權力交給遠桶
也要感謝遠通違約好多次然後都達不到合約條件一直被罵得還不留餘力一直做
最後千辛萬苦的違約了好幾年後達到條件然後
至於有人一直鬼打牆,前面或以前早有答案還要鬼打牆問的人~就黑名單吧

我們要感謝遠通在違約那麼多次還不留餘力建設,也感謝高公局一直給遠通機會違約好幾年都沒事

感謝遠通與高公局的大恩大德我們才能夠使用這個問題不少的系統

特別感謝01有黑名單,我們可以過濾一些鬼打牆~說得出做不到的某些人言論
黃金獵獵犬 wrote:
瓜瓜瓜~~~~ ...(恕刪)



你還要陪543543下去嗎?不怕你也被害到543?
說實在的ETC做的真的是很不錯,超方便的,不但減少了塞車也不怕下雨天開窗了
我在講543 wrote:
其中一個問題遠通Q.
遠通電收表示,目前全世界都採用「車牌辨識」作為ETC系統的執法輔助。舉凡國際間車牌辨識系統大廠,其系統辨識精度最高水準也僅達96%,若僅靠96%精度的車牌辨識系統作為ETC單一系統,用路人每過100站就可能會有4站是錯誤,此對用路人權益保障絕非良善作為。遠通電收的專業和責任,必須保障用路人的權益,不能採用單一車牌辨識系統營運ETC。
..(恕刪)


請問一下非客服的大大, 您引用的遠通文告,想必相信遠通的說辭
遠通文告指出"「車牌辨識」作為ETC系統的執法輔助"
1.您認為"單純的收費"如何能說是執法? 車牌識別的"執法輔助",是依據那一條法規,如果沒有法源,如何能說是"執法"?

2.ETC是電子收費還是人工收費?
如果是"電子收費"為何要拍照? 拍照是否逾越特定目的(收費)之必要範圍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為依公路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法規命令"
第二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收費站:係指因應徵收公路通行費之需要,而於公路上設置,供營運單位向通行汽車收費之設施物及其相關收費設備。
  二、收費區:係指因應徵收公路通行費之需要,而於公路上完全利用電子收費系統設備,供營運單位以自動化方式向通行汽車收費之路段區位。
  三、人工收費:係指以收費員在收費站之收費車道收取現金、通行票證,以使汽車行經收費站完成繳費之作業方式。
  四、電子收費:係指利用電子收費系統設備,以使汽車行經收費站或收費區時,可自動完成繳費之收費方式

拍照後再製單,郵寄後再補繳, 那一點屬於"完全利用電子收費系統設備"?怎麼是"自動完成繳費"之收費方式"?
經過門架被拍照, 然後製單郵寄,再持單到代收點繳費, 那一項屬於"自動完成繳費"?
除了收費員沒有站在收費車道,收費員改到便利商店, 完全是事後之人工收費,怎麼能說是電子收費?
如果不是電子收費, 又怎能說是 "ETC系統的執法輔助"?
如果etag這麼好,須要每台車都拍照嗎?,顯然,人工收費才是主要的收費方式, 而ETC反而是輔助?

拍照那一點屬於電子收費的範圍? 尤其是拍到駕駛人或乘客
如果改了半天還是人工收費?結果電子收費付給遠通的錢比原本人工收費更高?

3.請問96%的數字來自那一篇報告?
法國,義大利,日本的ETC, 人工收費,都還是會拍照,因為是設在匝道口或收費站內, 但因為車速低, 而且收費站內沒有雨/霧/雪, 照像機就放在車道旁,離車牌很近, 前後都有, 怎麼會只有96%? 有4%收不到?
人家根本就不是用這種每個交流道都拍照方式!不會發生用路人每過100站就可能會有4站是錯誤?

義大利還有一套TUTOR系統,德國重車收費系统(Lkw-Maut), 是96% ?

wecotu wrote:
說實在的ETC做的真...(恕刪)



下雨天不怕開窗?嗯,真是方便。

我在講543 wrote:
聽說護航的最後都又那句,那我也來入境隨俗一下吧
"不想裝,就不要用高速公路丫..."
...(恕刪)


貼1張,時速可開100
貼2張,時速可開150
貼3張,時速可開200

這不更好?

543幫忙內部開會寫簽呈一下,
遠通違約罰金何時要繳丫?

大家都等好久了...

herblee wrote:
四、電子收費:係指利用電子收費系統設備,以使汽車行經收費站或收費區時,可自動完成繳費之收費方式。
...(恕刪)


合約是依人解讀的,只會看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反正現有交通幫大頭在擋著,怕啥?

徐董最終目的是要吃掉全台灣的停車收費機制 (現在有些大樓住戶停車已採用ETC)
全部都改用ETC時, 那現金流才真的可怕...
作夢都會笑..
herblee wrote:


拍照後再製單,郵寄後再補繳, 那一點屬於"完全利用電子收費系統設備"?怎麼是"自動完成繳費"之收費方式"?
經過門架被拍照, 然後製單郵寄,再持單到代收點繳費, 那一項屬於"自動完成繳費"?
除了收費員沒有站在收費車道,收費員改到便利商店, 完全是事後之人工收費,怎麼能說是電子收費?
如果不是電子收費, 又怎能說是 "ETC系統的執法輔助"?
如果etag這麼好,須要每台車都拍照嗎?,顯然,人工收費才是主要的收費方式, 而ETC反而是輔助?

拍照那一點屬於電子收費的範圍? 尤其是拍到駕駛人或乘客
如果改了半天還是人工收費?結果電子收費付給遠通的錢比原本人工收費更高?

我的確非遠通客服或員工,我說的話都是543,你隨便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以我為例,貼了e-tag,辦理信用卡自動扣繳,不就是電子收費了嗎?
你說的是遠通所謂的"繳費用戶"模式,如果你要享受完整"電子收費"的便利,
以現今科技法規來說,總不可能什麼事前準備都不作吧?

如果e-tag這麼好,是建立在所有人都誠實的基礎上
之前上路不就有人試過,互換e-tag等情事,如果只單靠e-tag是不夠精準判定的

至於拍照,都是拍車尾,所以假如帶小三上車被拍到,那絕對不是ETC拍的


3.請問96%的數字來自那一篇報告?
法國,義大利,日本的ETC, 人工收費,都還是會拍照,因為是設在匝道口或收費站內, 但因為車速低, 而且收費站內沒有雨/霧/雪, 照像機就放在車道旁,離車牌很近, 前後都有, 怎麼會只有96%? 有4%收不到?
人家根本就不是用這種每個交流道都拍照方式!不會發生用路人每過100站就可能會有4站是錯誤?

義大利還有一套TUTOR系統,德國重車收費系统(Lkw-Maut), 是96% ?


這數據我也不知道那來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車牌辨識系統由於辨識成功率無法達到電子
收費所要求之水準,因此大多只能用來作為輔助之工具
車牌辨識系統不是只有拍就好,如果有車牌偽造或污損,那對車牌辨識系統也是很大的考驗吧
有時天氣好反而更造成車牌辨識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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