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民事責任,就是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其實,的確是有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但其返還的行為,其實下列的方法都是正確:
1.以實際交付金錢之方式,給付金錢予入錯帳之人,進行結算。
2.以意思表示,書面或言語,通知帳戶管理人逕為正確之更正。
換言之,採取方案2,通知遠通公司,依照您指示的方法為正確錯帳之更正行為亦可。畢竟ETC帳戶跟金融帳戶不同,沒有因該帳戶而連結的存款準備率等問題,所以他的帳戶管理理論上是較為簡省的。而遠通在該帳戶的管理上,其實是帳戶持有人的受任人,原則上負有依委任人指示為本人為事務處理之義務。更重要的是,其實金錢進入遠通公司管理的帳戶後,其實實際所有該帳款金錢的人是遠通公司,並不是個別的帳戶名義人,所以就帳戶的錯帳問題,對遠通公司而言,本來就只有該公司與各該帳戶所有人一同進行錯帳更正行為即可。
我花了一些時間將全部都全閱讀了
就在剛剛昨日那通遠通客服來電(等了一整天)
對於 造成我的困擾 此事感到抱歉
客服說我不需要在儲值給對方
他們可以直接處裡就好了(我早說這樣不就好了)
而我需要什麼樣的形式同意 我口頭同意即可?
她說這樣就可以了 叫我明天自行查閱是否有把儲值退掉
這事件終於結束了
===分隔線===
我自身是沒有裝E-tag 我也都用現金或回數票
本次發生是在我老婆新車送的E-tag
今天我口頭同意遠通將儲值退掉 她們承諾可以直接處理掉
但這樣的處裡方式 也許後續會衍發出甚麼樣的事情 我也不得而知
藉由此事的發生經過 與遠通處裡的態度與方式
我想大家都看在眼裡 是好是壞 心理自有評論
網路可以接受各式各樣的意見 理論上是可以接受評議的?
遠通這樣的危機處置方式 說真的不合格
但是對於租賃車的儲值 甚至查詢系統
這邊是租賃車請大家認清楚 非一般車輛 儲值方式不太一樣 請大家先弄懂
如何改善 卻隻字未提 (說真的只有光靠車牌跟統編實在太瞎了)
有心人士想要怎麼利用 或者有甚麼樣的漏洞 天知道 (理論上我可以登入對方車主資料得知所有資料 反之對方車主也可以登入查詢)
好吧! 事情算是結束了 花了一整天來擔心這擔心那的
終於可以結束了 謝謝網路上大家們的意見
我等會要出門買回數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