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ostu wrote:應該是管委會自己去買...(恕刪) 如同這樓說的裝置要有能讀取eTag那個RFID裡面辨識ID的能力也就是要有跟國道一樣的一個public key去解密這誰還敢說跟遠通無關...如果你說要拿到的ID是不需要key就能讀取到的那組 那要偽造的確很容易
我不反對各獨立團體自己訂定自己的停車管理規範,畢竟這是他們自己內部的決議,並沒有擴及到中華民國的公共財上面,前提是,最好是整個獨立團體有共識,這樣才不會有問題...而且外面作電子管控系統的廠商,估狗一下就幾百條,相信好好找,一定會有適當的廠商來施做的~~但是就這一張公告上面看來,跟遠通系統連動,這句話是怎樣的意思,而且竟然是邀請遠通來施作,這一點,詭異到了極點~~~~
拍郎 wrote:建議樓主1. 不裝到底2. 哪天回家被檔在停車場外,馬上報警,控告管尾會強制罪) 不懂就不要亂教,如果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議案門禁本來就是社區管理的必要手段是要告誰強制罪啊?遠通使用RFID的技術 不等於RFID只有遠通能用 懂嗎?不要一天到晚看到RFID就高潮了
這引申幾個問題: ,第一遠通公佈的裝機率根本不準 。第二 ,對於社區管委會擅自發包工程或採購 ,政府根本無力制裁 ,只能依靠有良知及行動力的住戶上法院提告 。第三 ,以本社區而言 ,先不論管委會20人綁架全體住戶 ,強迫接受e tag ,在委員一些說明中 ,好像省下感應卡的錢 ,但目前所有承租機車位的感應貼紙則永遠要跟廠商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