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與區間+ETC閘門 來研判這區段經過時間來抓超速 就算過了閘門 110-200 5秒好了 看到下個閘門 剎車安全速度通過 還是超速看來政府應該要好好重視 跟車系統全系列標配 包含 大車這樣大家都上國道一起睡
除了抓嚴重超速,我希望能用來取締20噸以上大貨車的超速行為。20噸以上大貨車的速限只有90,因為又大又重,煞車距離太長,這種限速是必要的,但超過100在跑的大貨車太多太多了,甚至超過110在開的也不少,希望這嚴重超速除了抓小客車之外,也能訂定一個「大貨車的嚴重超速標準」來取締,個人認為120甚至110都是合理的一個取締標準,畢竟噸數太大,煞車距離太長。
andylau049 wrote:台灣人的個性就是超怕吃虧了錢,之前的衛生紙之亂,499之亂,此惡法一開,肯定又要再多一個ETC之亂,把全台灣的高速公路都變成雪隧,而且肯定是每天塞,上班塞,下班也塞! 開慢不一定會塞車,亂變換車道才會塞車。 經常有車子把馬路當賽車場一樣,一有空隙就鑽來鑽去,然後下交流道最後一刻再從快車道切入要下交流道,這樣才造成塞車。台灣人的個性就是開車不守規矩,所以真正與前車保持距離開的人是笨蛋,因為等於讓別人的車剛好插進來你前方的空間。所以大家為了不讓旁邊的車見縫插進來,都跟著前車緊緊的,怕吃虧。但是這樣也就一下快、一下慢、一下急加油門,一下又急踩剎車。所以延伸到後車的結果就是塞車。最好用ETC抓不守規矩亂變換車道的人,這樣大家才會乖乖的留在自已的車道上,若你已經知道要下交流道了,就乖乖排隊。 每個人都是到最後一刻才要插入而"定點停下",才造成後後後後後面的車根本不知道情況下就以為是塞車了! 追根就底就是最前前前前前車不守規矩的一定要插出交流道而"給你定點停下",才造成的。所以抓亂變換車道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