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消基會 的疑問,1. "只罰" 老百姓的錢, 卻 "不罰" 遠通?2. 老百姓不管是故意或無意闖ETC通道, 一定罰錢而遠通電收 無法達成合約內容 卻可以 暫緩罰款?真是不懂 1 跟 2 的邏輯??? 真是不懂.....只要遠通電收執掌 ETC 一天, "絕對不裝" 遠通 的東西 +1.
ianmans wrote:回數票有用路人付錢歐...(恕刪) 當然囉!!不過我好奇的是消基會的問法很明顯是讓消費者混淆視聽除了薪資和年終之外沒有其他的營運費用或是旅遊補貼之類的嗎??這樣的5倍很難讓人接受啊!!!難怪有人說做球給高公局打不痛不癢的出擊,能有什麼作用...
我也討厭遠通的設計高速公路使用者的使用方便性讓幾個人或幾十個人來決定真的十分可悲多數先進國家有很多範例可以參考卻用了一個我根本明白不了的系統記得早在十幾年前去到日本就覺得日本的高速公路系統很好不加以借鏡還胡搞瞎搞我就是不裝讓遠通等著被罰 否決結果高工局還放寬處罰接下來根本不罰不裝就是不認同既然不認同的使用人是多數民主國家少數服從多數的權益根本看不到了現在有多少裝機者是因為(你現在不裝,以後裝就要收錢了)如果不幸實施現行這個系統裝機要付費或是罰錢我........能怎麼辦?台灣真的是民主與高科技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