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遠通eTag儲值2000變500
版上有人抱怨說: Etag儲值了2000.結果在收到簡訊通知儲值金將用完後.上網一查才發現.原來當初儲值的金額遠通收了2000.但在系統上只有500. 中間出現了1500的差額!!
這讓我想到遠X電信的收費常常讓人質疑灌水的問題!!
原文轉貼如下~
許黑哥 2011-10-09 15:20 #1
今天老爸的手機收到簡訊通知eTag儲值金額不足

我就提醒他該去儲值了
我爸就很疑惑的說怎麼2000塊這麼快就沒了(我爸第一次儲值就2000元)

我就到遠通的網頁查,結果看到第一次儲值只有500元

馬上電話聯絡遠通客服,客服也說電腦記錄是500元沒錯
但因為我有提到收據是2000沒錯
所以他請我傳真收據給他,他會跟基隆安樂服務站核對
不過因為我家沒傳真機,所以現在變成我爸親自跑一趟了
後續會是怎樣目前還不知道(我爸人剛去服務站)
但有幾點要提醒想辦eTag的朋友
1. 收據要留著,不然他們所有的記錄都是500元,你很難跟他們爭
2. 遠通的系統真的不是很好,會發生這種存2000變500的事,要是銀行發生這種事的話不知道會多大條!
3. 遠通請多加油,我爸用你們的產品,請讓使用者能更有信心點!!!
stish wrote:
每小時最高車流量都曾超過一六○○車次...(恕刪)
最高車流量才這樣,那最低咧?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說,對遠通電收ETC不利的就當作不知道?這招反遠通電收ETC的人「早就會了」。
不要說我文不對題,事實上「據說」這次高公局「決定」要開出罰單,理由跟以前的一模一樣。那為什麼以前就不用開罰單呢?
我猜啊,這跟一個魔術數字有關啦:014。
要不是最近剛好有這麼熱門的話題,風頭緊了,到處說要查貪汙。大概是怕檢舉函會如雪片般地飛向地檢署,這次才會開出罰單以杜眾人悠悠之口吧?要不然以前也達不到使用率,有好大的行政主關機關裁量權的高公局都可以說給遠通電收改善的緩衝期,為什麼這次理由一模一樣,怎麼就會開罰單呢?更何況,「針對裁罰的行政救濟會立即展開」嘛!
還有,這麼講究依法行政,那隔壁大樓網友提出的質疑,既然遠通電收宣稱ETAG不算在合約範圍之內,那為什麼ETAG的使用率可以計入呢?詭異的合約啊!
有人說,是由過收費站的人決定短程用路人免費走國道的命運。那又回歸到當初的問題,有繳稅繳得多的才有投票權這種事嗎?民主是這樣的啊?有交錢的,交錢交得多的才是老大?要讓裝機率、使用率上升,關鍵就在現階段免費國道用路人身上。老是用一些有的沒的理由去說沒交過路費的沒權力決定國道ETC政策,那是永遠也不可能增加裝機率跟使用率的。當然還有大絕招:霸王硬上弓啦。
只不過用霸王硬上弓這套的話,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之後,一想幾十萬封的過路費補繳掛號信,嗯,郵局應該先未雨綢繆,大舉徵才了......
頂先前網友說的名言:如果遠通寧願每日被開罰五十餘萬的罰款.也不願意改善對用路人負擔的手續費用.
對於這樣一個公司所經營的ETC我實在不敢期待
附加一句:只會說人家走霸王高速公路,對於增加裝機率與使用率,是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tree10 wrot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2387604&r=4&p=1&img=0
[抱怨] 遠通eTag儲值2000變500
...(恕刪)
我覺得 遠X系統的電腦常出問題..
遠X電信再怎麼推優惠方案我也絕不會考慮去用.誰要用一個整天都要擔心帳單的電話!!
eTag 儲值2000變500.沒發現就平白損失1500...
更讓人質疑的是~整個預收費的控管機制到底是怎麼運作的.
收費專戶裡的金額跟實收的金額到底有沒有核對?? 專戶裡的錢跟實收金額只有遠通才掌握的到??
收費的是他..提供服務是他..計算使用數量的還是他..最後將代收款項交給高公局的還是他....
通通都是他!!
現在光是統計個使用率都各說各話..而且目前還是採固定點收費.只要算車次而已...
未來採計程收費...那複雜度更是不知比現在要高幾倍??
真不知高公局準備好了沒?? 真的要在這樣的情況下推計程收費??
我看被溫水煮青蛙的是高公局...
應該也有些人是清醒的..只是無力抵抗.再說天塌下來也還有高個子的頂著!!
可是別忘記...這種事有時候不是從最高的開始頂!!
其實應該要慶幸還有很多人願意為了這些不公的事情發聲並進行抵制.
感謝一下這些人吧!!不管他是刁民.民粹.還是別有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