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z9024 wrote: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85053.shtml
雖然我會是免費20公里的短程受惠者,但是我一點也不希望是這樣,這個社會實在不能太過於自私,基本上既然是收費的高速公路,那就是個商品,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一個商品的客戶如果是重度使用者,那優惠應該就下在這種客戶身上才合情合理。怎麼可能說偶爾使用者有優惠,而重度使用者反而虧大。
然而上面的看法也是我們民間的看法,基本上這個結果就跟要公務員很積極很上進缺乏動機一樣,因為公務員飯碗不會因為市場不景氣就丟掉,既然沒有生存威脅又怎會想要積極和上進。早期的裕隆壟斷台灣汽車工業,備受國家保護,跟日本合作幾十年,什麼核心技術都沒有學到(我指的是)能夠跟國際競爭的研發能力),因此道後來只有外皮外殼加工技術還可以撐場面,因為壟斷又怎會覺得要積極研發呢?
把話說回來,今天不管收費制度再怎樣不合情理,國家知道高速公路只有他們有,所以老百姓罵再多還是都得用,既然老百姓都得用,所以這些不合理情或備受批評都不痛不癢。
我在美國住的時候,最好的高速公路是私人經營的,每天的柏油路都是黑的,合作的休息區廠商東西也都是好吃又新鮮,所以大家都很願意花錢上這種高速公路。
總之沒有競爭對手,那怎會求改善求更好呢?
來看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知道了,
某甲每天上班來回:五股<->林口(文林北路),
某乙每週一天回父母家孝親當天來回:五股<->湖口,
使用高公局的計程通行費試算來計算兩人須付出的通行費用各是......
1.某甲每天共行駛20KM須付通行費0元,一週共行駛100KM須付通行費0元,
一年有52週共行駛5200KM須付通行費還是0元.
2.某乙每週共行駛100KM須付通行費104元,一年52週共行駛5200KM須付通行費5408元.
這......真的公平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