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台都淹水,可能都没看到這篇 <eTag 電磁波恐致癌>

lanworld wrote:
他裡面討論的好像不是...(恕刪)


如果真能因etag導致車內電磁波變強

會不會是因為因為etag的錯誤回應, 導致乘客身上的手機增強訊號傳輸??


若真是如此, 在etag內側貼張抗電磁波貼片是不是就OK?
felicitas wrote:
毫無常識的一則新聞

e-Tag這個東西是被動式的, 裡面不含任何電源
發射的能量是吸收其他電磁輻射後再發出來的
本身不會發射能量或輻射
因此該去檢討的是射源而不是e-tag

要不然, 要是e-Tag發射的輻射能比他吸收的強
那恭喜, 這個啥學會可真的找到媲美核融合的乾淨能源了
趕快去申請專利吧, 你可以削爆全世界


所以加油點好嗎?


陳椒華舉實際測量數據為例,未蓋住 eTag 之前,車內的電磁波約為 300~400 微瓦/平方公尺,如果蓋住 eTag,車內電磁波就會降低到 100 微瓦/平方公尺;而車內的電池波,有申裝 e-Tag 的車輛會比沒申裝 e-Tag 的車輛多約 100 至 200 微瓦/平方公尺。

陳椒華也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在去年將微波電磁波列為 2B 可能致癌物,而 eTag 發出電磁波的範圍可達 15 公尺,民眾將會在不知情的情狀之下,暴露於電磁波的影響內,屆時將出現頭痛、焦慮、疲倦等症狀,嚴重者更可能致癌;同時也呼籲民眾應該提高警覺,暫時先不要安裝 eTag 。


原文網址: eTag 電磁波恐致癌 台灣電磁波協會籲:「先別裝!」 | ETtoday消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612/57016.htm#ixzz1xdV8IVQL

連實測數據都不相信,不知道你還要相信什麼,相信遠通的片面說詞

totoroya wrote:
陳椒華舉實際測量數據...(恕刪)

連實測數據都不相信,不知道你還要相信什麼,相信遠通的片面說詞


大家應該不是不相信, 而是對這個結果感到疑惑...
只多了一個被動元件, 在沒有外部能源供應下電磁波會增強是一件很怪的事.


不知道測試用的電磁波偵測儀是否能偵測所有頻段,在還沒裝Etag之前有沒有什麼漏網之魚

如果能量來源真的是車外的基地台, 那多一張Etag造成的影響車外應該會比車內還嚴重.
畢竟車內來源(etag)還是得由外部輸入能量.

如果車內都等同微波爐, 那車外的不就熟了???
eTag的原理其實和一般悠遊卡是一樣的,本身沒有電源,不會主動產生輻射,而是要感應外部微波轉換成電源再發射回去。
所以理論上它產生的輻射能量一定小於所接受的外部微波能量。換句話說,真正會有問題的應該不是eTag本身,而是為了讀取其資料所發射的微波。
所以當通過ETC車道,ETC為了準確讀到eTag資料所發射的能量有多少,才是重點。

totoroya wrote:
陳椒華舉實際測量數據...(恕刪)


不是不相信實驗數據,而是質疑這個實驗的可靠性。
沒有外接電源的裝置,可以增強特定範圍內的電磁波強度?
現在是要改寫質能不滅定律嗎?

個人不懂 etag 的運作原理,但基本的質能不滅這個道理是知道的,在這個基礎之下,我比較好奇他們的實驗為何會因為 etag 的有無而有數據上的差異。

到底是發現了新能源,還是 etag 集中了一些原本應該在車外的電磁波,又或著他們的實驗做的不夠精準而有所誤差?

新聞中並沒有實驗的方式,也沒有解釋這個實驗的控制環境為何,這叫人怎麼接受他的結果?
如果有數據就應該相信,這個世界上也不需要那麼多檢驗機構和科學組織了,反正有數據說了算,誰管你的數據是怎麼來的,誰管你的器材有沒有問題,誰又管你的實驗設計合理不合理。
So far away~
至於感應手機或是其他周遭微波輻射更是離譜,若真有問題也是其他輻射源的問題,eTag所輻射的能量是遠小於的。
現在會替etag電磁波說話的人,都是有裝etag而不敢承認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人

貼這東西又醜又花錢又傷身
直接用車牌辨識扣款還比較方便

skykid183 wrote:
現在會替etag電磁...(恕刪)


拍謝! 我沒裝耶! 我是用全民體驗 & OBU! 就事論事而已!
之前不是有人說有申請etag!但沒貼上去!然後有一次經過收費站還是有扣到款!那貼的意義在?哈哈
不是因為裝了ETAG或為遠通在辯護,

而是這篇報導比扯鈴還扯,

就算ETAG能接受訊號再轉為其他的能量,

但也不可能放大阿,

簡單說ETAG接受到手機基地台訊號是10瓦,怎麼可能放大到100瓦,

那大家多買幾張ETAG就不用跟台電買電了,

如果是真的,我想今年的諾貝爾獎得主應該就要頒給遠通了

如果不是真的請頒給台灣電磁波協會,最佳扯鈴獎

~~~~~~~~~~~~~~~~~~~~~~~~~~~~~~~~~~~~~~~~~~~~~~~~~~~~~~

另外WIKI上截錄的資料

1類致癌物:對人體有明確致癌性的物質或混合物,如日曬床、黃麴毒素、砒霜、石棉、六價鉻、二噁英、甲醛、酒精飲料、煙草及檳榔等。
2A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的可能性較高的物質或混合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充分的致癌性證據。對人體雖有理論上的致癌性,而實驗性的證據有限。如丙烯醯胺、無機鉛化合物及氯黴素等。
2B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的可能性較低的物質或混合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的致癌性證據尚不充分,對人體的致癌性的證據有限。用以歸類相比二類A致癌可能性較低的物質。比如 咖啡、泡菜[2]、手機輻射[3]、氯仿、滴滴涕、敵敵畏、萘衛生球、鎳金屬、硝基苯、柴油燃料及汽油等。
3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性尚未歸類的物質或混合物,對人體致癌性的證據不充分,對動物致癌性證據不充分或有限。或者有充分的實驗性證據和充分的理論機理表明其對動物有致癌性,但對人體沒有同樣的致癌性。如茶 [2] 苯胺、蘇丹紅、咖啡因、二甲苯、糖精及其鹽、安定、氧化鐵、有機鉛化合物、靜電磁場、三聚氰胺及汞與其無機化合物等。
4類致癌物:對人體可能沒有致癌性的物質,缺乏充足證據支持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質。如己內醯胺。

咖啡也是2B致癌物,所以2B致癌物算什麼?????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