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浣熊 wrote:
就算最後遠通還是能賺到我的錢!
那為甚麼要選擇先把錢寄放在別人那呢!?
把錢先留在自己口袋運用不是很好!?


是呀! 錢自己口袋比較好.
不反對..

e-tag 可結合信用卡或金融單位(銀行)帳戶,自動繳交通行費,方便省事

比一本100張好多了吧!..

suan2289 wrote:
老實說, 有差嗎?未..
車牌辨識也不是由遠通負責..(恕刪)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285
都已經是代辦代收了, 為什麼車牌辨識不是由遠通負責?
如果不是這些抵制的力量,之前那些醜斃了的OBU, 一台要一千多元,因為這些抵制的力量,讓遠通自己吞回去了,現在用免費的etag,不也是這些抵制的力量在做盾嗎? 遠通還說etag壞掉補發要收錢呢,再不抵制看看啊?

suan2289 wrote:
不知道!有扺制到什麼...(恕刪)

最主要原因!
※官商勾結,政府圖利特定廠商! ETAG應該收歸國有經營,或者開放多家廠商服務! 而不是只圖利遠通一家!而且遠通違約多次了! 可是高公局卻沒開罰,反而一直替他們護航! 很多納稅人就是看不慣這點而抵制!

還有! 他的制度根本還不完整=.=
時而會發生扣款不成的問題!! 且etag指定黏貼的位置真的太無言了

suan2289 wrote:

e-tag 可結合信用卡或金融單位(銀行)帳戶,自動繳交通行費,方便省事

比一本100張好多了吧!..


但你有沒有想過! 不是每個人都有遠通指定銀行的戶頭!?
不裝etag的人還可以去四大超商繳費呢!
你覺得會比較麻煩嗎?
(根據之前的報導,台灣超商密度冠全球 平均每人二天逛一次!)

suan2289 wrote:
不要了吧

人家韓國...(恕刪)

國道收費的嚴重性怎可以跟手機比呢!?

國道收費這本是國家的利益,但是卻圖利特定廠商,把納稅人的錢轉入財團口袋!
手機你可以不買! 但是國道你能不走嗎!?

拍郎 wrote:
本來不太想講的但是身...(恕刪)


辦不辦,個人的決定

我有辦,也爽爽用了

只少過收費站不用停下來,又有優惠

官商勾結的議題

不是我這特升斗小民可以管的

暴走浣熊 wrote:
最主要原因!
※官商勾結,政府圖利特定廠商! ETAG應該收歸國有經營,或者開放多家廠商服務! 而不是只圖利遠通一家!而且遠通違約多次了! 可是高公局卻沒開罰,反而一直替他們護航! 很多納稅人就是看不慣這點而抵制!



這才是大家抵制的真正原因
不是都已經有人因此被關了嗎?
有問題的廠商怎麼還能執行這個政策
有違約,該罰的錢為什麼都不罰
這才是大家的憤怒
不然改法律以後一律"黑西"合法化,收紅包標準化
那大家就沒問題了

其他的都只是遊戲規則而已
雖不滿意,但一體適用,將來大家只能遵守

暴走浣熊 wrote:
但你有沒有想過! 不是每個人都有遠通指定銀行的戶頭!?
不裝etag的人還可以去四大超商繳費呢!
你覺得會比較麻煩嗎?
(根據之前的報導,台灣超商密度冠全球 平均每人二天逛一次!)


雖然我反對獨斷ETAG,但你這點有錯,ETAG可以結合信用卡(台新銀行非遠東商銀),也可在超商繳費,一樣都是超商收五元的手續費,跟你裝不裝ETAG無關,台新自動加值還免手續費,又可積點,未來會更多銀行加入自動加值扣繳,你的這個理由未來幾年內會不是問題
這位大大提供的很實用

計程收費政策說明
計程後未強制申裝eTag,已規劃多種繳費方式
三、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對部分用路人,若不願申辦eTag且未選擇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其仍比照上述ETC及VTP相同之通行費繳交方式,即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用路人,於通行高速公路後,一樣有自動繳費期,逾自動繳費期則通知補繳。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285


nike鈞 wrote:
真的不用裝也可以上高...(恕刪)
我只知道逼逼逼.....很節省人力~在這節能減碳的時代~很不賴呀

又給他人工辨識寄帳單不是很浪費......是這樣子嗎??

有錢收才有更好的服務咩.....人生嗎~何必計較這麼多~
附上未申裝eTag車輛有多元欠費查詢及繳費管道

一、 計程收費階段,未申裝eTag且未預付登記之民眾,可利用超商多媒體通路平台(Kiosk)、遠通公司直營門市等、遠通客服電話、高速公路1968客服中心免費電話、智慧型手機App軟體(遠通版)查詢應繳通行費,與ETC用路人相同。
二、 未申裝eTag之民眾其繳費管道及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 自動繳費期內:利可用超商使用多媒體系統、遠通直營門市、網路、客服電話等方式繳費。
(二)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三) 平信寄發逾補繳期仍未繳費者,再以「雙掛號」寄發第二次通知,須加收作業處理費(內含雙掛號郵資)。

資料來源: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286

把eTag扯到國家競爭力也太牽強了點

用不用eTag只是國道收費電子化的方法之一而已,事實證明沒有eTag照樣能推。



satercom wrote:
到底有什麼好抵制的真...(恕刪)


小老百姓漏繳個幾塊錢所得稅就被政府追著補繳還要罰錢
遠通違約這種大筆的反而裝瞎看不見
再不抵制這種政府就要爛掉啦
還問有什麼好抵制?............



暴走浣熊 wrote:
最主要原因!
※官商勾結,政府圖利特定廠商! ETAG應該收歸國有經營,或者開放多家廠商服務! 而不是只圖利遠通一家!而且遠通違約多次了! 可是高公局卻沒開罰,反而一直替他們護航! 很多納稅人就是看不慣這點而抵制!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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