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從obu時代,就支持etc政策而裝機
畢竟國家的進步,個人欣然接受
可是陸陸續續發生使用者感應困難扣不到款問題
小弟雖不嚴重,也發生過一兩次
後來因為擋住視角問題,安全考量,乾脆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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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期間,光是遠通跟7-11之間的補帳單收費制度就讓我傻眼
哪有過幾站補收費還要每筆加收50的爛規定!應該是無論過幾站只收一次代收處理費才對阿
重點是,當初簽約的政府機構簽約時眼盲就算了!
事情發生,有民眾發函申訴陳情,也沒有制度化真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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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後來,經過眾人的拒用導致ETC使用率未達規定而改etag的時候,小弟略感欣慰
~眾志已然成城
還曾經跟鄉民起鬨,遠通繳罰金就馬上去申裝etag
而今,只是看見「公平與正義」遭受踐踏罷了

黏貼位置與感應條件,原本應以使用者為考量的設計,卻一再的擾民
這家公司、這個主管機關--根本沒有想從民眾角度來解決問題!

-->因為時間到了,就逼你非裝不可!
-->套句<少林足球>台詞: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 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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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今仍然是回數票的使用者,抱歉不能為愛護森林盡一份心力!

一切,都是「人」的問題,人對了,問題就好解決了!

保羅桑 wrote:
我願意把申訴的時間與精神化為每次出收費站後的衝刺力
我願意花一兩塊的代價遠離別人的錯誤卻要我承擔的憤怒
我願意在一切成定局前多給收費員一口飯吃感恩他們辛苦(恕刪)

,何必拿錢給人賺還要被糟蹋.
所以這也是我愛用回數票的原因...
過站就收一張,沒此問題
且現在部份收費站,走ETC還比走回數票還要多車,ETC一堆車,回數票沒幾台車
以後計程後,讓遠通多花點時間成本,辨識車牌吧,反正它利息也賺夠了...

tsaicltony wrote:
晚上才進信用卡 當然最快也要隔天 不知在靠腰什麼


所以你想說甚麼?

繳費期限當天晚上十一點五十九分拿水電帳單便利商店繳去繳費,一樣是隔天或隔幾天自來水、電力公司才會收到。要做這種會因為後端金流而延遲收到錢的系統,就要搞清楚多久才會收到錢啊!至少這件事情消費者是沒有錯的,除非遠通規定使用信用卡要收費期限前三天繳款之類的。

遠通系統爛到發現還沒收到錢就要立刻發簡訊,怎麼不先想好各種系統狀況?別人的系統都能做到發簡訊時說如果是信用卡繳費可能還沒扣款請不用擔心之類的,多傳一句話很難?簡單說這家公司根本沒有站在使用者的角度想,只有站在它賺不賺得到錢的角度吧!

tsaicltony wrote:
晚上才進信用卡 當然...(恕刪)


信用卡繳費當然以消費日為準,
怎麼可能是用入帳日算呢!
消費者怎可能知道商店何時跟發卡銀行請款?
有時商店隔一、兩個禮拜才請款的我也有遇過啊!

如果照您的邏輯,
我去商店刷卡消費,
還不能馬上把東西帶走,
因為還沒入帳。
要等過幾天入帳了,
我才能去商店把東西拿回來是嗎?
只能說歡喜做甘願受

不甘願就停掉不要用
反正以後全面計程也可以不用
幹嘛搞得自己那麼氣
信用卡的消費日不是消費日,實際入帳日才是消費日?真怪,那信用卡帳單刷卡日期都是錯的?全球的銀行都是錯的?怪!有在銀行工作的人可以解答嗎?

我也覺得樓主沒有問題,爲什麼在繳費截止日前繳費,會收到諭期通知呢?遠通兩個錯誤,一是系統問題(這麼大的公司,一定有的解,要跟不要而已),二是員工教育訓練問題(客服的精神,應該要有站在客戶立場的同理心,而不是只考慮公司立場回答,如果這樣不如不答)

總結,如果今天是高高官碰到這個問題,應該會快速解決,一般人民,應該是拿遠通沒輒。但還是希望遠通會改,畢竟用了人民的資源,爲了對的事,不斷修正才是長久經營之道。
話說,我在民間公司,也有經營信用卡消費作業

1.客人在付完款後,當銀行給我們回饋已完成作業,表示銀行必須支付款項,此時款項已與消費者無關. 所以客人算是銀貨兩釳.

2. 至於信用卡公司付款到我們公司,這已屬公司內部流程,也與客人無關.

3. 所以,提供信用卡繳費的日期,就是付費日期,與公司內部流程無關.

4. 遠通竟以款項入帳日為準? 可能是他有高公局這小弟當打手.;

不過遠通四億罰金都沒入帳,怎都沒開罰..
chuchulee wrote:
話說,我在民間公司,...(恕刪)


4. 遠通竟以款項入帳日為準? 可能是他有高公局這小弟當打手.;
不過遠通四億罰金都沒入帳,怎都沒開罰..

+1 認同..
babypooh3400 wrote:
信用卡的消費日不是消費日,實際入帳日才是消費日?真怪,那信用卡帳單刷卡日期都是錯的?全球的銀行都是錯的?怪!有在銀行工作的人可以解答嗎?

這要看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不是看銀行規定,也不是看遠通的規定,

過去就發生信用卡繳費入帳日慢了幾天什麼碗膏,結果被發卡銀行收循環利率。
連發卡銀行自己的收費規定都亂七八糟了...問銀行有用嗎?
可能罵過後有改善,但銀行那麼多家,每家的內規也不盡相同。


比方說,
繳稅截止日是月底,國稅局可能是次月8日才一起算。在月底刷卡也不會有遲繳的問題!
這是政府部門的規定,並不是遠通或發卡銀行可以管的!
遠通管不了你發卡銀行的入帳日期會晚多久,發卡銀行也不管遲繳會不會有罰款,
遠通和發卡銀行都不能管政府要怎麼算入帳日期, 遠通只是善盡告知義務,卻也被酸?
到時若發卡銀行沒入帳,高公局直接開罰單,是不是又要酸遠通怎麼沒事先通知?

也就是不管遠通有沒有通知,沒罰單就是沒罰單,有罰單也同樣跑不了...
遠通也有回覆: 就算過期兩日也沒關係,反正高公局應該不會因為遲繳兩天而開罰


樓主貼出遠通紅字回覆的得中規中矩,遠通這樣回答到底有什麼問題?倒是樓主的用語才很偏激.
unrealme1982 wrote:
遠通客服跟我說的內容大約有
1. 我繳費日期並非 11/11, 而是 11/13 ( 見鬼了, 那麼我當日晚上刷卡難不成是鬼打牆 ??? )
2. 就算過期兩日也沒關係, 反正高公局應該不會因為遲繳兩天而開罰 ( 更傻眼, 如果我是那萬一呢 ? )
3. 如果真的開罰, 使用戶可以跟高公局申訴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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