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約已經揭漏,並無OBU轉換eTag系統相關法源依據,檢察官應主動舉發分案調查偵辦


sttit wrote:
原合約已經揭漏,並無...(恕刪)

自己去地檢署按鈴去告不是比較快
array5438 wrote:
請問 高公局有正式公文要求用戶停用 OBU 嗎???


不懂你的意思~違反政府採購法使用敵對投標廠商的技術和繼續OBU有啥關係?

偷用別人的東西觸犯法律~和繼續用自己的東西是兩回事吧?

eric62 wrote:
自己去地檢署按鈴去告不是比較快


沒辦法阿~就是有一堆網軍24小時上來酸,我忙著回文都來不及囉~

sttit wrote:
不懂你的意思~違反政...(恕刪)


問題應該是遠通跟用路人

為何可以片面停止OBU用戶使用
強制改為 E-Tag吧...

謝謝
array5438 wrote:
問題應該是遠通跟用路人

為何可以片面停止OBU用戶使用
強制改為 E-Tag吧...


你終於懂了. 違法取得ETC合約就算了,還無視王法強制改OBU為etag, 罪加一等,
應用違反政府採購法以及貪汙治罪條例重新起訴相關廠商及交通部官員.

P.S.大部分台灣人獨善其身現在已經自食惡果,三年前的反遠通活動發起者很無奈,
我想應該有人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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