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438 wrote:請問 高公局有正式公文要求用戶停用 OBU 嗎??? 不懂你的意思~違反政府採購法使用敵對投標廠商的技術和繼續OBU有啥關係?偷用別人的東西觸犯法律~和繼續用自己的東西是兩回事吧?
array5438 wrote:問題應該是遠通跟用路人為何可以片面停止OBU用戶使用強制改為 E-Tag吧... 你終於懂了. 違法取得ETC合約就算了,還無視王法強制改OBU為etag, 罪加一等,應用違反政府採購法以及貪汙治罪條例重新起訴相關廠商及交通部官員.P.S.大部分台灣人獨善其身現在已經自食惡果,三年前的反遠通活動發起者很無奈,我想應該有人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