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110071 wrote:
我覺得不是給不給明細的問題,而是以目前遠通的資訊整合能力,真的很難相信他的車牌辨識系統以及扣款程式是100%正確。
不是一直說,遠通有舉證的義務嘛?我們要如何提出異議,要求遠通高工局提出非 e-tag 的刁民確實有上遠通高速公路的證據?
再說:違規照片寄到家中,就不會觸犯個資法?殊不知,還是有因為違規照片造成家庭失和阿。 如果我一次性要求(簽署同意書給高工局),每次寄帳單時請附上我經過每個門架的照片以資佐證可以嗎?
請參考做法:
使用ETC預儲制,您知道等於失去甚麼權益嗎?
重機喜好者
無宣導、無配套,官商勾結又吃相難看的一場鬧劇。
明明遠通有收取非eTag用戶手續費之實,卻以個資法無限上綱刁難非eTag用戶。請問,我們是否可以要求直接繳費給高公局?
如果以下面的例子舉例是否會更清楚呢?
高公局=銀行
遠通=應收帳款公司
用路人=銀行客戶=我
我跟銀行借了一筆錢,銀行(高公局)懶得自己收錢把債權賣給應收帳款公司(遠通),銀行(高公局)有經過我同意嗎?沒有。
(以上的行為稱BOT)
然後我跟應收帳款公司(遠通)說,好吧,可以告訴我本金和利息是多少,總不是你說個數字就要我繳吧!應收帳款公司(遠通)卻說,不好意思,因為我們無法確認你的身份所以只能告訴你應繳總額,若要知道詳細明細的話.....
看倌們覺得呢?
要我貼eTag?免談!
點擊看大圖

裡面有幾點資訊
1. 就該函來看,遠通並無牌照與車主資料之關聯性,樓主那份函 3.2 項說法佐證我的猜想
2. 因無法確定目前查詢的是誰所以不開放查詢,除非經過認證(申請 eTag 帳號)
^^^^^^^^^^^^^^^^^^^^^^^^^^^^^^^^^^^^^^^^^^^^^^^^^^^^^^^^^^^^
若1成立暫接受這種說法
3. 若不申請帳號,可至遠通直營門市查詢。
4. 只「看」明細不列印不要錢
5. 後續措施.............
如果 27 號寄出的繳費通知是「高工局」寄出的,搞不好遠通事實上是代收轉付單位,
僅提供高工局車號,應繳費用和已扣繳金額。未來催繳和欠費等是用路人和高工局之間的問題。
如果是這樣,變成若有用路人對過路費有疑義時可能對應窗口會變成高工局...
繼續觀察
一路走來 Desire/OneV/OneX/E8/M10/U11pl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