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epan wrote:有人幫你繳就不是錯帳...就不用被罰五十萬 咦?!對厚!一語驚醒夢中人,竟然還有這種小人招術,想都沒想到,真的是…高啊!難怪今天葉大部長敢臉不紅氣不喘地幫遠通打了80分的成績。年前信誓旦旦祭出KPI,不然就要怎樣怎樣;怎知年後開工第一天就在急著抱大腿!
其實在交通部給了3個月的改善時間,就知道整個是演場戲,看到那個KPI的審核內容,就知道全是文字遊戲,該檢測的系統重點隻字未提,系統竟然沒有將錯帳分離的功能,這分明是已經不能用的東西,現在還要混水摸魚用下去... 真可怕注意: 工讀生又出來洗板囉, 這次換好多個帳號輪流上
annabelle7061 wrote:而在我不爽的與那位櫃台人員對話中, 櫃檯人員不小心說漏了一句話, "我們台北門市已經幫你繳掉這筆錢" ......我火氣又上來了 看了讓人肝火上升,很想PO到部落格!錯誤的幽靈扣款竟然直接幫你繳掉,有掩蓋事實,隱匿的嫌疑! 感謝樓主同意引用:遠通好貼心!幽靈扣款直接幫你繳掉,是想掩蓋什麼?
annabelle7061 wrote:以下內容原本是我貼在...(恕刪) 什麼叫不是E-tag用戶就不用加倍奉還!難道感應架上的車牌辨識不是遠通的!難道沒裝E-tag 哩程費不是繳給遠通的!如果通通都是遠通的 那憑什麼不認帳! 鬼話連篇 硬凹把人當傻蛋阿!當你要爭取權益時 你就不是遠通的客戶!無任何權益~當遠通要收你錢 罰你錢時 你就適用遠通用戶的規範條款!這什麼邏輯~~~標準的官商勾結 奸商強盜治國!真希望這種奸商貪官快消失~
如果我是大大你,我會先保存錯帳的記錄當證據,然後開始拜拜,看警方會不會剛好要偵辦案件查一輛到高雄的車,又剛好車型又是大大那一型的,最重要是警方一定要找你去作筆錄,大大你一定要問為什麼找我(難道懷疑我是犯罪人->這句不用問,放心裡),如果警方說是根據遠通或高工局的記錄比對出來的結果(就是懷疑大大你),找來釐清案情,不要緊張,你中獎了!只要記住:一、租稅法定,就是政府收人民的稅(含規費),都需要法律或法律授權。通行費是什麼?--->我相信大大你懂的。二、翻刑法第一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找一條來告吧(要看情況決定,不過一定有人可以被大大你告),為什麼?記錄租稅(含規費)的文件叫?--->我相信大大你懂的!但記得達到「足以生損害」這要件,所以去作筆錄當天產生的各種收據要收好!PS:請不要呆到告問你筆錄的警方,事實上還要感謝他找你問筆錄,才能有人讓你告!PS:如果你不想花錢告,可以選按鈴申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