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pcepan wrote:
有人幫你繳就不是錯帳...就不用被罰五十萬


咦?!對厚!一語驚醒夢中人,竟然還有這種小人招術,想都沒想到,真的是…高啊!

難怪今天葉大部長敢臉不紅氣不喘地幫遠通打了80分的成績。年前信誓旦旦祭出KPI,不然就要怎樣怎樣;怎知年後開工第一天就在急著抱大腿!

annabelle7061 wrote:
簡單的說, 你沒有拿一筆錢放在遠通那, 你就甚麼都不是
(恕刪)


放了錢的人(預先儲值的)不就成了冤大頭...

stonecold wrote:
咦?!對厚!一語驚醒...(恕刪)


死賤公司用賤招..................................
我呸~
我也沒裝 E-tag, 所以就等他們寄帳單來說自己錯帳請繳錢的證明單,
平信沒收到沒關係, 後面會用雙掛號, 真的沒收到, 也有郵局幫證明,
有空再去問問他們錯帳的情況, 主動權完全在我自己
其實在交通部給了3個月的改善時間,
就知道整個是演場戲,
看到那個KPI的審核內容,
就知道全是文字遊戲,
該檢測的系統重點隻字未提,

系統竟然沒有將錯帳分離的功能,這分明是已經不能用的東西,
現在還要混水摸魚用下去... 真可怕


注意: 工讀生又出來洗板囉, 這次換好多個帳號輪流上



annabelle7061 wrote:
而在我不爽的與那位櫃台人員對話中, 櫃檯人員不小心說漏了一句話, "我們台北門市已經幫你繳掉這筆錢" ......我火氣又上來了

看了讓人肝火上升,很想PO到部落格!

錯誤的幽靈扣款竟然直接幫你繳掉,有掩蓋事實,隱匿的嫌疑!

感謝樓主同意引用:

遠通好貼心!幽靈扣款直接幫你繳掉,是想掩蓋什麼?
小Mic報報 http://micnet.blogspot.com
今天才去遠通直營門市去調我的通行明細....才發現

車是我買老婆的名字他要我出示車主身分證件...我都已經把車開來了..行照都帶來了......這樣還不能證明車是我的嗎? TMD....

.....
我個人比較傾向花幾塊錢~
去郵局寄存證信函啊

annabelle7061 wrote:
以下內容原本是我貼在...(恕刪)


什麼叫不是E-tag用戶就不用加倍奉還!難道感應架上的車牌辨識不是遠通的!

難道沒裝E-tag 哩程費不是繳給遠通的!

如果通通都是遠通的 那憑什麼不認帳! 鬼話連篇 硬凹把人當傻蛋阿!

當你要爭取權益時 你就不是遠通的客戶!無任何權益~

當遠通要收你錢 罰你錢時 你就適用遠通用戶的規範條款!

這什麼邏輯~~~

標準的官商勾結 奸商強盜治國!真希望這種奸商貪官快消失~












如果我是大大你,
我會先保存錯帳的記錄當證據,
然後開始拜拜,
看警方會不會剛好要偵辦案件查一輛到高雄的車,
又剛好車型又是大大那一型的,
最重要是警方一定要找你去作筆錄,
大大你一定要問為什麼找我(難道懷疑我是犯罪人->這句不用問,放心裡),
如果警方說是根據遠通或高工局的記錄比對出來的結果(就是懷疑大大你),
找來釐清案情,
不要緊張,
你中獎了!

只要記住:

一、租稅法定,
就是政府收人民的稅(含規費),
都需要法律或法律授權。
通行費是什麼?--->我相信大大你懂的。

二、翻刑法第一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
找一條來告吧(要看情況決定,不過一定有人可以被大大你告),
為什麼?
記錄租稅(含規費)的文件叫?--->我相信大大你懂的!
但記得達到「足以生損害」這要件,
所以去作筆錄當天產生的各種收據要收好!

PS:
請不要呆到告問你筆錄的警方,
事實上還要感謝他找你問筆錄,
才能有人讓你告!

PS:
如果你不想花錢告,
可以選按鈴申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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