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要用ETC開始抓超速違規了?不可不知的“科技執法”!


array5438 wrote:
說真的.......不是說國道警察不辛苦.....

但是超速取締這件事情
跟ETC來取締真的是兩回事

硬要把這個掰再一起

遠通已經爽爽收錢了....
現在連國庫都要爽爽收罰單錢

真的是不太能接受!!!

謝謝


這很好哇....為什麼不能接受

這讓 有如月經文一樣的"內線是否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後面有車就要讓"議題 有了最好的解答

你怎麼確定你的車速就是真的最高速限...讓ETC來告訴你..

讓內線龜車與愛飆車的飆仔通通吃單子...

還我們規規矩矩駕駛人優良的行車環境.

array5438 wrote:
國道警察要用ETC...(恕刪)


上交流道 -> ETC門架 -> …… N個交流道 …… -> ETC門架 -> 下交流道

上交流道到第一個門架 和 最後一個門架到下交流道的這兩個區段是沒有資料可以計算時速,如果沒有測速照相,每次上高速公路都可以飆兩次

所以測速照相還是廢不掉
不要超速不就不會被罰了嗎

扯官商勾結的會不會想太多 = =

而且現在罰單還不是一堆人拿去便利商店繳

這也是跟便利商店官商勾結嗎

該不會也覺得紙本罰單是跟永豐餘造紙官商勾結 XDDD

無限被害妄想症
不執法說交通亂(三寶多)
執法就搶錢

其實台灣要提高守法,就是提高執法率
台灣法律定在那,但沒抓也是白搭

當然超速龜速都抓,還有交通規則要跟的上時代

我是支持的~超速、龜速、亂換道、擋道、插隊的要罰

但也不要正義魔人式的抓,要合理罰

久而久之大家上國道自然守法
真的實施的話,應該會有一堆車到目的地前龜速行駛...
難道都沒有人覺得個人隱私被侵犯的可能性嗎

array5438 wrote:
國道警察要用ETC...(恕刪)


真能這樣也好~
警察不用冒生命危險用自己的肉體親身上陣取締重大違規

array5438 wrote:
國道警察要用ETC...(恕刪)


想也知道
這種不可能抓大部分駕駛人的一點點超速

所以我贊成
不然看那些超跑在路上亂抄亂開追逐.....
不把別的用路人安全當一回事...去死我都大聲叫好了還會可惜他繳點快速通關費嗎
這條新聞已經出來一陣子了
一開始就是規劃只抓"嚴重超速"
個人是非常贊成

並不是超過一點點就會被抓,會反對的人有一部分可能是誤會了

allencew wrote:
贊成以'區間測速'...(恕刪)


我覺得可以~扣除休息站這些~中途的ETC能抓超速也能反抓龜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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