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ETC 抓超速違法


Leonarka wrote:
好吧,我尊重你的想法^^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想法的呀

不過你提醒你
你已經陷入為辯而辯了唷
這樣對你沒幫助的

仔細思考一下,自己有沒有接受過民調
這點,我實在很想提醒眾多台灣人呀...


就各自陳述立場,感謝您的意見喔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Pachilla wrote:
現在看看這個獨裁政...(恕刪)



真的覺得執政黨care目前隱私權跟憲法嗎?

已經陷入失心瘋的執政黨
P大難得出來出聲,一定要讚聲一下.

總個的來說,ETC要抓超速缺乏法源依據
政府只要想辦法把法立出來就可以了
只是目前立法速度比烏龜還慢,達不到效果
所以政府可能會用個行政命令就直接幹了
明知不合法也沒差
機關團體要提行政訴訟也沒差,法官絕對讓你輸
至於申請釋憲更好玩了,現在已經強到讓你連提釋憲都提不出來直接蓋掉

這就是目前政府的套路,硬要來你都擋不住



至於說不要超速就好的人
難不成你們一輩子不開車?
上下引道絕對時速不超過40?

行政院發言人都講了,闖紅燈沒抓到就不算犯法啊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前幾個禮拜女警在某省道雜貨店前穿便服取締超速,也未設立告示牌!

後來被檢舉後,所開的單全部無效!

這樣若要用ETC抓超速,不就高速公路整路都要設立前有測速取締!

這樣高速公路哪還叫高速公路...

Pachilla wrote:
現在看看這個獨裁政府...(恕刪)


有台灣價值就能做...

看你寫這麼長一篇..麻煩回去重修台灣價值
chenbryant wrote:
前幾個禮拜女警在某省...(恕刪)

要可以超速才是高速公路喔?柵欄間均速超過寬限速限幾乎確定是嚴重超速了吧~

Pachilla wrote:
現在看看這個獨裁政...(恕刪)


那跟電子腳鐐差不多...

我也蠻贊成有犯罪紀錄的都帶電子ETC方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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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well wrote:
那跟電子腳鐐差不多...

我也蠻贊成有犯罪紀錄的都帶電子ETC方便管理!


政府: 直接監控每一個人不是更方便?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akirapai wrote:
有台灣價值就能做...

看你寫這麼長一篇..麻煩回去重修台灣價值


台灣價值在民主跟自由

這個不用上課都知道

只有目前的政府不知道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全民公敵 這部電影都二十年了,
ETC能辦識的只有車牌嗎?這個政府除了宣佈獨立外,
沒什麼不敢做的,侵犯隱私權這種事只要開了先例,
有一就有二,而且會愈來愈離譜,反正一旦被質疑,
指鹿為馬像乾淨的X這種事也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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