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每週一問:高公局是人民的高公局還是財團的高公局?(2013/07/03 增加第三問)

不是人民的也不是財團的,
人民鬥不過財團也不是隨便一個都可以這樣搞!

所以是徐旭東的
台灣政府一點都不奇怪.連拿公費去喝花酒都可以變成無罪了.弄個etc有錢大家噱算甚嘛....
唉...最近的政府....
該是人民再次走上街頭的時候了!!
更可惡的是製作大量的半哄半騙的廣告,讓很多人以為沒辦ETC就不能上國道了

supau25 wrote:
請問高公局是為民服務,還是為特定財團服務?


更可笑的是我們的同胞還是很努力的幫遠通衝業績
裝機率高了,怪誰?

到目前我還是堅決不裝,有人跟進嗎?
多數都妥協了,這樣還有權利去質疑公共政策嗎?
一堆自我解嘲的我看就是這些人吧!

鬼島就是自己建設出來的!
怨不得別人~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上星期六的蘋果日報有刊登消基會抗議政府對未申裝e-tag但誤闖ETC車道的車主們進行裁罰,但是對遠通的罰款卻一筆勾消.高公局的解釋是,未罰是依據"合約"的精神,有進行"調解",所以不罰.
那為什麼老百姓誤闖ETC車道卻不能進行調解?
高公局的人是不是忘記台灣的所有國道是由你我納稅人繳的稅所建的.
所以,我們才是這些國道真正的擁有者.現在感覺像是我們大家的"家產"被以非法的手段一點一滴地竊取了.

別說消基會,連監察院都沒有任何實權作任何處份

只能嘴上罵一罵,把案件送到行政院

行政院看過後,再決定要不要下處份

而台灣政治很慘的

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

卻連監察院院長也是由總統提名 (本來監察院是由議員提名的,政府為了擴權改成由總統提名)

也就是說台灣政務人員的彈劾權與懲戒權,這2大權力行使機關,都是政府內部人員

球員兼裁判,怎麼可能會有公平正義?


早就該修法了

最起嘛也該改成用執政與在野多黨去提名人選組成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與搜證

再到議會上去報告結果,最後再由縣市議員聽完報告後,唱名表決,投票該不該懲處

雖然這麼做還是有許多不完美之處,但至少議員由民選的,且席次夠多,多少能避免獨裁,間接表示民意

怎麼都比中央政府大權在握好

權力會帶來腐敗

絕對的權力就是帶來絕對的腐敗

真的不該讓中央政府有太大的權力
高公局打從跟財團打交道後
就已經納入遠通啦~~
高公科才對!

政府~~我們還有政府嗎???
馬友友的.....
現在的台灣,沒錢是犯法的行為,就該被物競天擇掉。
痛心疾首! 推這篇
lazypiggy wrote:
遠通電收得標高速公路...(恕刪)

supau25 wrote:
消基會第一問:高公局是人民的高公局還是財團的高公局?


真是的

答案這麼明顯都看不出來嗎?

"遠通集團高公部"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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