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R wrote:
政府要不要罰遠通並不...(恕刪)
不
這很重要
"人無信不立"
待人處事,朋友相交,首重一個信字
政府乃人民授權管理眾人之事,信字尤其重要
如果無信
就算日後做得再好,還是落人口實
引發不公的議論,更何況,遠通本身就是弊案的得利者
政府在處理ETC時,更要注重信字,不然如何令人民心服??
toppy368 wrote:
如果聽你這麼說,這e-tag的號碼其實可以等於銀行帳號,也就是說也許不只信用卡能用,如果我指定銀行帳戶帳號用轉帳扣繳(信用卡帳單及稅收都可用的自動扣繳)的方式應該也可以了?...(恕刪)
旋風 wrote:
這種事情不要用"據說...(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