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kon029 wrote:要這樣玩?扁政府為何...(恕刪) 馬政府又為何讓這種一再違約的廠商繼續標攬工程?違約的罰鍰還免罰?當初以紅外線系統得標的遠通改用微波系統?進而還頒發十大傑出企業獎給這種鳥公司?
eric62 wrote:怎不說高鐵的歐洲土木...(恕刪) 有什麼好說的?只不過是在阿扁任內興建罷了!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F%B0%E7%81%A3%E9%AB%98%E9%80%9F%E9%90%B5%E8%B7%AF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F%B0%E7%81%A3%E7%B8%BD%E7%B5%B1
林口胖胖 wrote:在OBU時期,高公局沒有配合推廣,完全不符合BOT的精神,這點才讓遠通一直沒遭到裁罰合約規定,高公局跟遠通都必須為計程收費的政策做雙方的權利義務高公局明顯違反""不推廣電子收費的義務"",處處箝制遠通電收,我要是得標廠商,我也不爽...(恕刪) 笑死人了
林口胖胖 wrote:在OBU時期,高公局...(恕刪)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說....高工局沒有保證遠通賺錢, 真是太扯了..最好是BOT高工局還要幫忙出錢宣傳了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1386ae1bb013a02542ced0028裡面寫的從政府零出資的角度,又能推高ETC使用率,讓更多用路人接受這個政策,就是政府與民眾的雙贏,更朝向BOT三贏目標邁進。政府不是暗地裡幫他出錢促銷解套?
duncan2二次方 wrote:貼張ETEG能有多醜...(恕刪) 標準的台灣水牛精神(這是台灣人的美德),就連被遠X欺壓了,如果沒有人發聲,身份證上的國家名稱改為人民共和國也無所謂,不扯太遠。不上國道才叫有骨氣???這點是不是違憲?造橋鋪路都是納稅人繳的,為什麼不能上國道,E-tag的確有許多盲點跟不能對外解釋的地方
少林正宗 wrote:林口胖胖 wrote:在OBU時期,高公局沒有配合推廣,完全不符合BOT的精神,這點才讓遠通一直沒遭到裁罰合約規定,高公局跟遠通都必須為計程收費的政策做雙方的權利義務高公局明顯違反""不推廣電子收費的義務"",處處箝制遠通電收,我要是得標廠商,我也不爽...(恕刪)笑死人了..(恕刪) 少林大,你要不要教一下他BOT三個英文字母的意思是甚麼,不過要小心一點,要記得備份文章.
aopen168 wrote:少林大,你要不要教一下他BOT三個英文字母的意思是甚麼,不過要小心一點,要記得備份文章. BOT取wiki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或稱興建-營運-移轉、建設-運營-移交、建設-經營-轉讓等(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BOT 不表示政府 0 責任, 應辨事項不用處理BOT 也不等於 政府零出資BOT 也不等於 國道經營出售給遠通BOT 也是合約而BOT 說穿了,不過就是把整個 收費業務外包 給遠通, 外包地更徹底而己高公局還是為國道經營者擁有者以及主事者, 本來就有義務推廣 電子收費和加速里程收費 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