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古知來,看看遠通ETC的那段風風雨雨(2014/01/09更新,及......)

毛治國當交通部部長,發生好幾次重大工程意外,國道三號坍塌,ETC罰款也不管,現在竟然升官了!真是TMD沒天理
看到今天的新聞, 喝花酒六億免罰, 高公局如何能大筆一揮說免罰, 是不是也該交法院判決!!

http://tw.news.yahoo.com/%E6%96%B0%E5%8C%97%E7%92%B0%E5%BF%AB%E6%89%8D%E9%80%9A%E8%BB%8A-%E5%B0%B1%E7%88%86%E5%AE%98%E5%93%A1%E6%B7%AB%E8%B2%AA-202610444.html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重覆了, 自刪~~

ik0306 wrote:
今天的新聞, 喝花酒...(恕刪)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毛xx還升官了,太子幚?
maxwu65 wrote:
不公不義不要臉!!繼...(恕刪)
不推不行不推不行不推不行
我堅決使用回數票,摸摸手才是正確的.
有不少人新年間....北上,南下...

對於:

回數票車道,電子收費車道....滿有意見的...

有必要看一下,這一篇....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有在使用國道的人,
這篇一定要看一下。

我... 仍舊使用回數票及現金繳過路費!
有時想想,台灣真是沒救了。看看這棟樓就知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203837

我只不過說:遠通電收根本沒有收大家高速公路過路費的資格,世界是不是反了?不到十分鐘就被砍文了。居然那麼多人站在遠通電收的立場炮那位樓主,這,還有甚麼好說的呢?難怪大財團是越來越囂張了。

GDC1 wrote:
有時想想,台灣真是沒...(恕刪)

餘額低於120時會有簡訊通知,這不好嗎...
乾脆改成都不要通知,不知等一堆人收到催繳單或紅單時會上來罵更兇吧
至於遠通資格問題,你可以去地檢署告政府,請法院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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