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古知來,看看遠通ETC的那段風風雨雨(2014/01/09更新,及......)


kaots wrote:
有啊......
ETC扣款失敗的"一律嚴逞","追查到底".....



這我可以做證,之前ETC OBU時代,扣款失敗,沒一次逃得過。

jlchu wrote:
6/17 更新 消基會的每週一問怎無後續報導
期待消基會繼續為人民發聲.(恕刪)


每週一問又來囉

消基會疑eTag業者獨占利益 中央社 – 2013年6月20日 下午2:26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eTag預儲金給財團生利息,業者又把收費頻率出借第三方,並會對4G頻率產生干擾,業者獨占利益。
消基會今天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ag,提出3大質疑。
消基會指出,首先是關於收費採預先收費儲值方式,第一次申辦要儲新台幣400元,截至2013年2月底ETC裝機數有352萬5429輛,縱使每輛平均1年只儲400元,乘上目前1年銀行定存利率1.38%計算,也有將近2000萬元利息,高公局應說明用途為何?
其次,消基會說,遠通電收4月26日在網站公告「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目前也出現異業合作、開放停車繳費使用,未來異業合作項目會更多。
消基會強調,根據「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第47條,「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或供設置目的以外之用」,質疑遠通電收此舉明顯違法。
消基會第三點質疑是4G頻率被干擾。消基會說,2012年3月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時,就認為eTag系統與未來的4G行動通訊頻段太接近,恐怕會產生干擾。
消基會說,交通部卻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分配表」,為了eTag系統需求,將增設頻段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使用。
消基會提及,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是由高公局申請,而非遠通電收;屆時若發生4G干擾問題,NCC的處分效力僅及於高公局,無法拘束遠通電收;且頻率使用收費問題,也會因為由高公局取得,而不是遠通公司取得,讓國庫短收1億1955萬餘元。
消基會重申,高公局應扮演公正角色,勿隨業者利益搖擺,損及消費者利益及國家發展。1020620
推一下,這篇真真是好文章。也讓人對台灣還存有少許希望。這樣的二黨政治真是叫人無言啊,只能靠民間微薄的力量繼續發光照亮這個社會。
今天看到高鐵新聞,要求特許期到99年,遠通會不會有樣學樣呢
好久沒回這棟樓,因為真的覺得已經無力可回天了,但我還是快樂地用著回數票。

現在辦eTag的人多了,過收費站常常是ETC和零錢車道在排隊,反而回數票車道非常順暢。

真爽!

只是不知道還能爽多久......

eric62 wrote:
今天看到高鐵新聞,要求特許期到99年,遠通會不會有樣學樣呢

你把秘密講出來了啦
完蛋了啦.....以後真的要變99年了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eric62 wrote:
今天看到高鐵新聞,要求特許期到99年,遠通會不會有樣學樣呢.(恕刪)


真煩,每次都要破梗.
看來這四億元罰單又是記在牆上了~

--

ETC使用率未達七成 恐吃上逾四億罰單

NOWnews – 2013年6月28日 上午10:56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依照遠通電收與高公局簽訂合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至本月底須達七成的年使用率,昨天遠通已完成全台319座收費門架,但未依約在九月底前完工,年使用率僅六成八,高公局擬在下月合併開罰逾四億元罰單。

ETC使用率一直未達合約規定,高公局強調,遠通應在2012年九月完成所有門架,因前年已有違規紀錄,提出改善方案緩罰,展延工期至2013年一月二十一日,遠通共延誤了157天,換算下來得繳罰金7850萬,若時間回溯到2011年至今年六月底,遠通供延誤807天,合約罰金將達四億多元。

遠通電收對此也回應,已花12億元提出改善方案,且門架工程並未拖延國道計程上路時間,並未影響營運,沒有違約問題,再被罰不公平,將提起合約爭議。


tompay wrote:
看來這四億元罰單又是...(恕刪)


沒辦法,母公司比較大
消基會:eTag外 還有2種繳費選擇!
作者: 林宜箴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3年6月28日 下午1:12

高速公路「計程收費」預計9月上路,但您知道其實如果不裝eTag,也還有其他的收費方式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28號)召開記者會,表示「計程收費」方式,其實除了eTag,還包括其他兩種,但高公局及遠通電收只大力宣導eTag,不僅讓用路人誤解,甚至還有強迫綁架OBU使用者之嫌。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高分貝抨擊,高公局及遠通電收大力宣導、鼓勵民眾安裝eTag,好像不裝就無法開上高速公路一般,但事實上,除了安裝eTag外,其實民眾還可以使用「預付登記、影像收費(VTP)」及「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方式。

但高公局與遠通電收不僅缺乏宣導,這兩種收費方式的成本由誰負擔?「預付登記、影像收費」若影像不清、「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若繳費通知未收到,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自保?這些細節,全民都不清楚!

消基會表示,目前還有43萬台舊款OBU使用者,尚未退OBU價金,而這些用戶若不在9月前先轉為eTag用戶,當初購機的680元到1190元將完全不能退還,也就是OBU不能直接退現金,只能轉為eTag儲值金。

消基會認為,OBU退費和是否轉用eTag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高公局及遠通電收不應為了讓eTag使用率增加,而以「轉用eTag儲值金」的方式,來綁架OBU使用者,而且還讓消費者誤以為只有eTag一種繳費方式。

回應消基會6月28日計程建置落後、替代收費方式被神隱、何時實施計程等議題
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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