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josh wrote:
我也覺得為什麼不讓真正有在經營且經營得較好的人來繼續經營呢?(恕刪)


今天友人把你老婆強暴了,再說因為他比你更愛你老婆!為什不讓他繼續擁有你老婆呢?

你覺得這樣對嗎?

非法取得的財務,拿去投資賺大錢了,就可以繼續占有嗎? 那海角7意也不該匯回了!

1983josh wrote:
雖然我不喜歡該企業的...我也覺得為什麼不讓真正有在經營且經營得較好的人來繼續經營呢?(恕刪)


經營權 跟 經營的好不好 是兩件事情...
有執政權 跟 執政的好不好 也是兩件事情...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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