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無法理解政府跟主管單位的邏輯,
為什麼要搞這麼覆雜..
為何要委外民間經營收款業務 (遠通或其他...),就只是負責收款,
民營說效率好...都電子化收費了...難道民營公司可以收比較多??
把車主資料..行車資料給民營公司持有,是否妥當??
車主有儲值..那民營公司對儲值金的保障更高??
太多不合理的...很多人都可以說一些
我想怎麼不隨油爭收就好??? 油用多表示路跑的多,或你排廢比別人多....
用多付多很合理...
有人會說有其他團體會拉成齊頭平等....現在我們補貼太多...不合理的單位也很多
一起重檢視..再者給補貼方法有很多...!
而全國道路維護統一管理支付! 也許有機會讓台灣道路品質更好
我知道會這會斷了地方肥油,所以阻力非常大

或是財劃分配問題而已!
有人會說會不公平...事事那有100%公平的
現在站站折扣4元...不就是拿全民的錢去支付使用者嗎?
省油的輕小車跟大吉普車繳一樣多過路費 !! (車重,車快 對道路損耗較高)
我無力去查為何有這莫名其妙的決策...宣稱世界第一個進入全電子收費的國家
何時台灣這麼厲害得到世界第一,其他國家很笨嗎?
我們等著瞧,等看何時出大問題,等著成為世界的笑柄 ...
我在台灣不得不讓政府耍弄,我要留下質疑...至今我要說我不同意整個設計規劃
babycar2631 wrote:
如果以「日」結算,那又會有一種狀況,若是
到結算時間車輛已經通過感應架6與交流道C
(尚未到達感應架7)
是否結算至感應架6,而感應架7會變成該車次日的起點嗎?
(感應架6~7的距離不算嗎?)
唉~很多的小細節「遠通高公局」都沒有講清楚!..(恕刪)
規則很清楚吧..通過感應門架,就是算那一段的里程阿..
跟6~7距離有何關係...
假設 A交流道<--4KM-->B交流道<--10KM-->C交流道
通過AB間的那門架,就是計算4KM的里程
通過BC間的那門架,就是計算10KM的里程...
這是最普通的狀況,有這麼難嗎? 就看是在0時前還是後而已啊..
然後0時切,每日一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