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退租eTag 不會讓遠通停辦~~??哦!!是嗎??


echin730 wrote:
何謂失敗率? 是扣款失敗率嗎? 這種爛標準您認為能成立嗎?

絶不會失敗...因為會誤扣, 反而感應扣款率是高於100%...(恕刪)


感應率會高於100%照推估是因為遠通違法將功率(EIRP)打太大,才會有這麼高的感應扣款率~ 要是能夠證實並逼它們修正回正常的功率,相信感應扣款率應該會蠻難看的! 再者,它們的機器設備好像沒有經過NCC認證耶! 連測速槍都要合法化才能測速檢舉開單,那為何它們的RFID Reader+天線設備沒有經過NCC認證卻可使用來協助它們偵測扣款? 這很明顯違法違規吧?!既然RFID設備沒有經過NCC認證,那是不是所有的門架上所裝的都應該停機或拆下來,待驗證過後再使用? 就像當年的超速照相機一樣?!
chiaolin wrote:
從出包到現在, 高公...(恕刪)


依當年簽署的合約內容來看,

高公局現在承辦人員也只能發文限期改善,而且一定要發文在法律才算數

然後期限到沒改善,先罰款,

最後才能解約,

解約也沒那麼簡單,遠通可提協調,協調不過進法院

這段時間依合約,遠通照樣經營ETC案

依台灣現在法院判決速度,不沒幾年是不可能的

要怪嗎?

就怪當年合約就是保護遠通利益

讓遠通成大怪獸


網路資料ETC案整個來龍去脈都有

面對台灣民粹社會

官商勾結又怎樣,結果只是推出小蝦米坐牢,辦大的就說是政治迫害

明知小官只能依上面政策命令及合約規範行事

同樣大家不也是火力全開只批那些小官員,

有人想追根究底,膽敢向上發展,發現好像方向不是自已認同的,

馬上被圍繞,扣帽子等動作都出來

也難怪遠通很囂張,在合約的保障下罵翻對他真的不痛不癢

面對現實,現在真要解約,依合約內容在法律上是對他有利的

根本的方法就是修法開放E-TAG安裝、繳費及儲值業務,起碼讓遠通在這一塊不能獨食

起碼立委可以作這件事吧















eunice11 wrote:
遠通從OBU時代就一...(恕刪)


不要動不動就恐嚇人家要收歸國營!

局長,你們當初為了衝使用率,也是讓我們誤以為沒有etag就不能上高速公路呀.
為什麼合約一直沒有被公開??
好怪...

怕公開之後讓大家發現大概有很多條文可以解約嗎??
回應主文,我退ETEG不是為了讓遠通停辦
是因為這個系統太爛!!

當然,遠通要停辦當然是最好
但是,我覺得在這種共犯結構下,要停辦困難度很難...
小老百姓人人可以做點事情,傳出去,一個人請至少作一件!

手上用遠通的可以攜碼轉到其他手機系統商,號碼不用改變還可以有很多優惠
錢存在遠東商銀的,可以領出來到其他銀行開戶,
拿遠東商銀信用卡的,可以剪卡
常逛sogo和遠東百貨的, 可以改逛新光三越或其他百貨公司
常去遠企飯店的,台北市有更多很好的五星級飯店和餐廳

不管退eTag沒有用,我們都用其他行動站出來!

小老百姓加油!

eunice11 wrote:
遠通從OBU時代就一直存有很大的爭議,到現在e-tag頻頻出包
講難聽一點早就要解約了!!
但今天看到我們的官員講這樣的話,當初約誰簽的難道不需要負責嗎?!
當初簽約的是誰??
怎麼會簽下這種喪權辱國把高速公路賣給財團的新馬關條約?!

真的是國恥!!


看到新聞中寫著,吳木富強調目前只有兩種方法可結束與遠通的合約,其中1項為合議中止,雙方必須談好條件,高公局可能需要賠償遠通,~~

高工局可能要賠償遠通???!!! 難道高公局就沒有損失?就不能求償??
如果因為遠通的設備與系統造成國道收入的損失,再加上高公局替遠通花的宣傳費、帳單寄送費用、替遠通老闆失言造成損失的善後費用難道都不用算嗎?
MD這群公務員到底有沒有法律與談判的概念啊?!

這等級都可以做高官,民間隨便找個人都做得比這群人好!!


新聞轉址:吳木富說........

新頭殼newtalk2014.01.15 翁嫆琄/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昨天針對遠通eTag不斷出包一事表示,政府應該「表達歉意並且馬上改進」,但國道高速公路局今(15)日的態度卻強硬表示,「比起道歉,先把事情做好比較重要」;還要外界「不要動不動就恐嚇人家要收歸國營!」至於網友號召225萬人退租eTag讓遠通停辦eTag的行動,高公局則表示,合約要求的是「利用率非裝機率」,也沒有225萬人退租就停辦一事。

國道計程收費才上路2週,遠通電收就引發民眾怨聲載道,紛紛上網號召大家退租eTag,提出只要225萬人退租,遠通就會違反與高公局的合約。不過,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澄清,合約內談的是「利用率」,也就是裝eTag上國道的比率,並非退租就有影響。

吳木富強調,目前只有兩種方法可結束與遠通的合約,其中1項為合議中止,雙方必須談好條件,高公局可能需要賠償遠通,因此這項不可能達成;另一項則是遠通違約,但是仍需要走完合約,才能釐清遠通電收到底有沒有違約。他指出,「不是媒體、網友報一下就可以算,還要算比例」。吳木富甚至還說出重話,「不要隨便認定商轉的公司怎樣怎樣,這樣會有風險!」

由於許多民眾要求交通部將國道計程收費收歸國營,吳木富強硬表示,「不要動不動就恐嚇人家要收歸國營!」他還說,相信遠通也在努力,只是努力還不夠,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彭煥儒說,雖然退租eTag可能會影響它的利用率,但除非遠通電收可收費成功率低於99.8%、可感應通行量低於99%,要求改善後還無法達到,才可能直接解約,但是這些仍需要時間來驗證,光是退租eTag並無法達到網友的要求。

而近期eTag的利用率是否有受到退租潮影響,彭煥儒表示,最近的利用率約為87%至89%,與計次收費時期差不多。

至於馬英九要求政府道歉,吳木富則回應,「道歉是不是我這個層級做了,大家就會滿意了?」他強調,若事情做不好,確實可以向民眾致歉,但以幕僚的立場,他認為先把事情做好比較重要。...(恕刪)


到底吳木富的後台有多硬 ?
有沒有人可以人肉出來呀, 可以一路高昇, 而且可以一路幫遠通護航.

好好笑, 對遠通有利就說合約..
你們驗收合約要99.9%, 但實際上只有96.x%,就驗收了..

養狗看門都比這些看的緊啊..
高速公路局副局長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
若是政務官就是民選派用的(選舉來的)
只能怪當初投票選錯人了
依照目前知道的訊息,我只能盡我小老百姓的力量降低這套系統的使用率

如果沒有辦法把這個不公義的廠商拉下來,那至少要想盡辦法增加它的成本!!

或許遠通有人看這篇文章

我只能說,如果自己能力不足就要承認,不要連累全民!!

多搶到一毛不該賺的錢,會失去百倍



PS.心疼老百姓失去的血汗錢,心疼失去工作的收費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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