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從OBU時代就一直存有很大的爭議,到現在e-tag頻頻出包
講難聽一點早就要解約了!!
但今天看到我們的官員講這樣的話,當初約誰簽的難道不需要負責嗎?!
當初簽約的是誰??
怎麼會簽下這種喪權辱國把高速公路賣給財團的新馬關條約?!
真的是國恥!!
看到新聞中寫著,吳木富強調目前只有兩種方法可結束與遠通的合約,其中1項為合議中止,雙方必須談好條件,高公局可能需要賠償遠通,~~
高工局可能要賠償遠通???!!! 難道高公局就沒有損失?就不能求償??
如果因為遠通的設備與系統造成國道收入的損失,再加上高公局替遠通花的宣傳費、帳單寄送費用、替遠通老闆失言造成損失的善後費用難道都不用算嗎?
MD這群公務員到底有沒有法律與談判的概念啊?!
這等級都可以做高官,民間隨便找個人都做得比這群人好!!
新聞轉址:吳木富說........
新頭殼newtalk2014.01.15 翁嫆琄/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昨天針對遠通eTag不斷出包一事表示,政府應該「表達歉意並且馬上改進」,但國道高速公路局今(15)日的態度卻強硬表示,「比起道歉,先把事情做好比較重要」;還要外界「不要動不動就恐嚇人家要收歸國營!」至於網友號召225萬人退租eTag讓遠通停辦eTag的行動,高公局則表示,合約要求的是「利用率非裝機率」,也沒有225萬人退租就停辦一事。
國道計程收費才上路2週,遠通電收就引發民眾怨聲載道,紛紛上網號召大家退租eTag,提出只要225萬人退租,遠通就會違反與高公局的合約。不過,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澄清,合約內談的是「利用率」,也就是裝eTag上國道的比率,並非退租就有影響。
吳木富強調,目前只有兩種方法可結束與遠通的合約,其中1項為合議中止,雙方必須談好條件,高公局可能需要賠償遠通,因此這項不可能達成;另一項則是遠通違約,但是仍需要走完合約,才能釐清遠通電收到底有沒有違約。他指出,「不是媒體、網友報一下就可以算,還要算比例」。吳木富甚至還說出重話,「不要隨便認定商轉的公司怎樣怎樣,這樣會有風險!」
由於許多民眾要求交通部將國道計程收費收歸國營,吳木富強硬表示,「不要動不動就恐嚇人家要收歸國營!」他還說,相信遠通也在努力,只是努力還不夠,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彭煥儒說,雖然退租eTag可能會影響它的利用率,但除非遠通電收可收費成功率低於99.8%、可感應通行量低於99%,要求改善後還無法達到,才可能直接解約,但是這些仍需要時間來驗證,光是退租eTag並無法達到網友的要求。
而近期eTag的利用率是否有受到退租潮影響,彭煥儒表示,最近的利用率約為87%至89%,與計次收費時期差不多。
至於馬英九要求政府道歉,吳木富則回應,「道歉是不是我這個層級做了,大家就會滿意了?」他強調,若事情做不好,確實可以向民眾致歉,但以幕僚的立場,他認為先把事情做好比較重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40933&p=1
公務人員這樣批評國民!
這位吳富木已升官做副局長了,這種人最喜歡「乖寶寶組」,要你「乖乖」聽到沒?
關中啊!這種人考績是怎麼打出來的呀!
「冥頑不靈組」要求「在通行費上應付出更高代價」
https://www.facebook.com/Geekfirm/posts/238370212841817
遠通說賠錢做,高公局說國庫進帳會減少,中長途的用戶負擔增加,收費員沒了工作,這是啥東東啊?


























































































